教育部2日在其網站發布《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指出,學位論文抽檢每年進行一次,抽檢范圍為上一學年度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論文,博士學位論文的抽檢比例為10%左右,碩士學位論文的抽檢比例為5%左右。
征求意見稿指出,博士學位論文抽檢從國家圖書館直接調取學位論文。碩士學位論文的抽取方式,由各省級學位委員會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學位委員會自行確定。按照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分別制訂博士學位論文評議要素和碩士論文評議要素。
征求意見稿要求,每篇抽檢的學位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進行評議,專家按照不同學位類型的要求對論文提出評議意見。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將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復議。2位復議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將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
此外,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學位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學位授予單位,進行質量約談。在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中,將學位論文抽檢結果作為重要指標,對連續多年出現“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學位授權點,依據有關程序,作出限期整改或撤銷學位授權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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