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在其網站發布《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征求意見稿)指出,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是我國學位授權審核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每6年進行一輪,獲得學位授權滿6年的學術學位授權點和專業學位授權點,均須進行合格評估。
據了解,該辦法中的學位授權點是指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的可以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
征求意見稿指出,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分為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和教育行政部門隨機抽評兩個階段,以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為主。每一輪評估的前5年為自我評估階段,最后1年為隨機抽評階段。博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碩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由各省級學位委員會組織實施;其中,軍隊系統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學位委員會組織實施。
此外,新增學位授權點獲得學位授權滿3年后,須接受專項合格評估。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