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廳出臺《關于科學核定研究生指導教師招收、培養研究生數量的試行意見》,規定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每位博士指導教師每屆招收博士生一般不超過2人,每位碩士指導教師每屆招收碩士生一般不超過4人,導師原則上在不超過兩個一級學科內招收培養研究生;首次獨立指導研究生的新增導師和校外兼職導師,限在一個一級學科內招收博士生1名,碩士生2名。
該《意見》還限制了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黨政領導干部培養研究生的規模,要求原則上中層管理干部指導研究生數量不得高于專任教師,校(院、所)級領導指導研究生數量不得高于中層管理干部。
另外,各省屬學位授予單位還將制定實施細則,細則包括導師的遴選條件、培訓和考評、師德和學術道德要求,以及違反規定的處理辦法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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