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化學專業碩士畢業的劉某因在家實驗制造毒品,被訴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罰金人民幣2000元并沒收了其作案工具。
劉某今年27歲,是江西省人。有著研究生學歷的劉某畢業后在北京一家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工作,從事藥物篩選、有機合成等研究工作。今年5月,劉某辭職來到昌平區,和一個朋友住在出租屋內。
據劉某供述,由于室友吸毒,他漸漸對毒品產生了興趣,萌生了想要實驗制造毒品的想法。劉某首先從藥劑學書上查找了相關理論知識,又在網上學習了如何制造毒品的方法。接著,劉某從網上買到了色素、咖啡因等材料,還通過室友拿到了少量的甲基苯丙胺。
一切準備完畢后,今年8月21日,劉某在自己租住的房屋內開始了第一次“實驗”。根據網上查到的制毒方法,劉某制成了麻古。之后劉某在其居住地被民警查獲。經有關部門檢驗,分別在劉某制作的重0.74克白色晶體、6.1克紅色粉末以及150毫克紅色液體中檢出甲基苯丙胺。
公訴機關指控:劉某購買制造麻古的設備和原材料后,實驗制造麻古,其行為已經構成制造毒品罪。庭審中,劉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并當庭認罪。
昌平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的行為已構成制造毒品罪,庭審中被告人如實供述基本犯罪事實,自愿認罪,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法院同時采納了劉某辯護人關于其是初犯、認罪態度好的辯護意見。但認為其行為已經屬于犯罪既遂。
最終,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同時沒收了其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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