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記者從寶豐縣教育局獲悉,該縣政府決定設立專項資金,從今年8月1日起,對考取碩士、博士研究生的寶豐籍人員,每年分別補助生活費1萬元和1.5萬元。
據介紹,為鼓勵寶豐籍考取碩士、博士研究生人員勤奮進取,進一步優化人才知識結構,該縣政府決定設立專項資金,在全縣范圍內對考取碩士、博士研究生的人員給予適度生活補助。補助對象是:被國內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學校錄取的全日制、符合戶籍分類條件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人員;被公派送往國外著名大學或單位符合戶籍分類條件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人員。凡被錄取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人員應在教育部學籍查詢網上能夠確定其身份。往屆在讀人員應有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中心出具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且出具在讀學校或單位研究生管理部門的在讀證明信。
補助標準:碩士生每人每年補助生活費1萬元,博士生1.5萬元。補助期不超過3年,每年支付一次,且多個學歷層次只補助一項。若學生因其他原因導致學習期延長的,政府不再延長補助期限;補助資金每年在暑假期間以現金形式發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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