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下發通知,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依據教育部的要求,從今年起,推免名額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再設置留校限額。教育部要求各校要完善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的推免生評價體系和工作機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推免生遴選辦法須廣泛征求師生意見,與推免名額一并提前公布并嚴格執行。以往推免工作中,有的學校遴選推免生時,將“必須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條件;還有的學校設置留校限額。今年起,這些做法將被禁止。依據教育部的要求,推免生均享有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推薦高校不得將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推免生的條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報考。今年起,推免名額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再設置留校限額。教育部要求各校的推薦工作統一于每年9月25日前結束,推薦工作結束后啟動接收錄取工作,接收錄取工作統一于每年10月25日前結束。推薦階段招生單位不得與考生簽訂接收錄取協議,接收階段不得開展推薦工作。教育部表示,“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yz.chsi.com.cn/tm)將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所有推免生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寫報考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自主多次平行報考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所有推薦高校和招生單位均應按規定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完成推薦及接收工作。原文點擊查看:《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推薦閱讀: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推免(保研)指南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推薦免試招生辦法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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