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天津市東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報名時間:2010年6月17日(周四)——6月18日(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報名地點:天津市東麗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大廳
地址:東麗開發區一經路三號
聯系電話:24982922,24982923
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為滿足我區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東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
一、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有東麗區非農業戶口;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綜合執法局崗位的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
5、專科生、本科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應屆畢業生應未被派遣,社會人員須具備干部身份(報考綜合執法局崗位(三)的退役士兵除外),且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辦理調出手續等。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或行政記大過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此前公開招聘過程中被招聘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
5、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查詢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0年東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
三、報名和繳費的方式、時間及相關事項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0年6月17日(周四)——6月18日(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天津市東麗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大廳
地址:東麗開發區一經路三號
聯系電話:24982922,24982923
3、報名辦法:
報考人員登陸東麗人才網下載填寫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時須提交報名登記表(1份、機打)、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推薦表和空白的就業協議書)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等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除報考綜合執法局崗位(三)的退役士兵外,其他社會人員報考須提交存檔單位出具的干部身份資格證明及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退役士兵報考綜合執法局崗位(三)還需提交退伍證、立功嘉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不能到指定地點報名的,可委托他人報名。
4、實行定向報名,一人限報1個崗位。
5、每個崗位的報考人數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該崗位是否開考。未開考崗位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
四、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采取兩級審核辦法,各招考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條件進行初審,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復審。通過審核的人員于2010年6月25日(周五)9:00至16:00至東麗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參照公務員面試程序組織實施。面試題本委托市人才考評中心統一命制。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聘用辦法
面試結束后,以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一)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由各招考單位統一組織到東麗醫院健康管理中心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二)考察
各招考單位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意見。經考察認定不宜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予聘用。
(三)公示
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報考人員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東麗人才網統一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要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報考者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七、本公告由東麗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 2010年事業單位招聘計劃.xls
報名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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