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2、專業知識扎實,學習成績優秀。
3、身體健康,身體條件適應工作崗位的要求。
4、北京市常住非農業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招聘人數、崗位及基本條件
詳見附件《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表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26日
2、報名者請填寫《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
3、我單位將會同用人部門,根據崗位要求對應聘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4、通知符合條件者參加筆試及面試,具體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照50%、5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考核、體檢和公示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北京政法職業學院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順延。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需要說明事項
1、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違反招聘規定,出現提供信息、證件造假或作弊等情況,一經查實將作出嚴肅處理,取消此次報名、考試、聘用資格。
2、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現場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我院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4、招聘結果請及時關注北京政法職業學院網站。
聯系電話:010-89269962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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