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對報名人員進行條件初審,對初審通過者以電話方式(或網上公布)通知,確認能否參加筆試。經初審合格后,參加筆試環節,筆試內容包括綜合素質和寫作能力等方面。隨后,按筆試分值高低排序,根據所需崗位數按1:3進入面試(面試人員中如有棄權者按分值依次遞補),并予以公示。筆試、面試名單及時間、地點將在我校公告通知網頁上公布。
依據面試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確定應聘者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1:2進行考核、體檢,合格者按總成績排序確定初步人選,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審批。如無合適人選,該招聘崗位暫時空缺。經學校同意接收的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與人事處簽訂就業協議。
招聘信息如有變動,將在我校公告通知網站及時公布,請應聘者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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