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須具備的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北京市常住非農業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
(四)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專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職、從)業資格或專業技能等級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崗位信息、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報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郵寄方式報名、資格審核的方式。報考者請于2014年12月17日前將以下材料郵至:北京市西城區槐柏樹街北里8號市民防局人事處李帥收,郵編:100053。在信封上注明“報考”字樣,謝絕來訪。
(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
(二)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如為集體戶口,請附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四)自行準備的其它材料
筆試
(一)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課目、專業知識課目
(二)筆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招聘崗位按照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面試;未達到1:3的崗位,按成績不低于合格線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照5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面試及綜合成績在北京防空防災信息網站(www.bjrf.gov.cn)上公示7天。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對已經公布的筆試、面試及綜合分數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節考試分數公布3天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
考核、體檢和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北京防空防災信息網站(www.bjrf.gov.cn)上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需說明事項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違反招聘規定,出現提供信息、證件造假或作弊等情況,一經查實將作出嚴肅處理,取消此次報名、考試資格。
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現場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咨詢電話:83116023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身份證號:
報考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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