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490名工作人員
招聘條件
(一)北京市常住非農業戶口,且人事檔案關系在京。
(二)應屆專科畢業生和本科畢業生年齡24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碩士27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博士生30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應屆畢業生年齡4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含)以上普通中、小、幼工作經歷的中級及以上職稱優秀教師和愿意到深山區工作的,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學歷要求:
1.幼兒園應聘教師要求:
(1)中專學歷幼教專業(北京幼師)應屆畢業生;
(2)有大專學歷派遣證的畢業生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有教師資格證;
②已經取得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合格證。
(3)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派遣證的畢業生;
2.小學、初中及以上單位教師要求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有派遣證的畢業生。小學具備教師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學歷可放寬到大專。
3.非京籍應屆畢業生進京須經市人保局審批,一般需碩士及以上學歷。
4.其他專業技術崗位要求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四)符合應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能服從教委統一調劑崗位,否則視為放棄。
(六)正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或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如有發現立即退回。
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3年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報名地點:應聘人員可到昌平人才服務中心www.sdsgwy.com(昌平區鼓樓東街62號三樓)報名或到應聘單位報名。
(三)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
(四)報名須持材料(復印件請按以下順序裝訂):
1.報名表(可登陸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并填寫報名表一份,并貼好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重復報名取消資格;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4.應屆畢業生持201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
5.非應屆畢業生持原始學歷和最高學歷原件、復印件及“畢業生就業通知書”(派遣證)的復印件(畢業生就業通知書到人事檔案中復印);
6.師范專業畢業生持高校就業部門出具的師范類畢業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有教師資格證的持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
8.有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合格證的持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能夠證明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0.非應屆生檔案存放單位必須在京,并持存檔單位證明信原件。
(五)考試與考核:
1.筆試:
(1)內容:應聘高中、初中、小學、直屬單位教師崗位的人員參加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考試;應聘幼兒園的人員參加幼兒心理學、幼兒教育學、《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
(2)時間和地點:教師崗位以教委或報名單位電話通知為準。其他專業崗位4月21日參加全區統一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公布:成績合格的在昌平教委及相關網站上公布。
2、面試:由區人保局、區教委和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1)人員: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數量1:3的比例確定的各招聘崗位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2)時間、地點:請查閱昌平教委及相關網站上的要求。
聯系人:段老師孟老師
咨詢電話:010-69742366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30
北京昌平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13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表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