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土資源局事業單位2013年3月招考4人
報考基本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3月5日至1995年3月5日期間出生,具體職位年齡要求計算截止到2013年3月5日);(三)社會在職人員限于截至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的人員。招考職位及條件職位名稱及報考條件詳見附件《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考試安排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按百分制計分。根據筆試成績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2、資格復審按照1:5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如有并列,按得分排名順延。考生需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在校成績單、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北京生源需提供戶口本復印件等相關材料接受招考單位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在公招網和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網站另行通知。3、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公招網和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網站另行通知。(三)體檢和考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對體檢合格的,進行全面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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