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452名人員
報名條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非農業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
(二)截至現場確認之日,有一年以上工作經歷,且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5周歲;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身心健康;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具有崗位要求的相應資質,其中教師崗位需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具有履行現崗位的業務能力;
(六)符合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10月30日上午9:00—— 11月5日上午10:00
報名網址:www.rc.bjedu.cn(http://www.sdsgwy.com/海淀區教育人才網站)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審核通過人員,通過網上的報名系統打印《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招聘人員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
須本人現場進行資格審查,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報考者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1、時間:2012年11月6日9:00—14:00
2、地點:各招聘單位(請提前查詢招聘單位地址)
3、所需材料(復印件均需一式兩份,按順序分別裝訂)
(1)《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招聘人員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卡)原件及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或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能夠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崗位要求的從業資格、職稱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若報名人員已經考試合格或認定、評審通過但尚未領到證書的,須提供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加蓋公章的成績單或相關證明)。
(三)初試
初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通知報名人員。初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將于考試結束十個工作日后在海淀區教育人才網(www.rc.bjedu.cn)http://www.sdsgwy.com/公布。在初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初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成績均實行百分制,及格線為60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人員(未達到約定比例的按照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進入復試人員)。
(四)復試
復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通知進入復試人員。復試成績(成績均實行百分制,及格線為60分)將于考試結束十個工作日后在海淀區教育人才網(www.rc.bjedu.cn)公布。招聘單位在復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復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員。
北京市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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