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12年第二次招聘295名工作人員
招聘對象:
(一)北京城鎮戶口且檔案人事關系在京人員;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2012年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除外);
(三)昌平區2010、2011年全日制大專學歷退役士兵
(四)昌平區駐區部隊2010年以后隨軍的家屬;
(五)昌平區2012年合同到期的大學生村官。
具體招聘對象以招聘單位公布的招聘信息為準。
招聘條件:
(一)熱愛農村教育事業,身體及心理健康;
(二)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國家承認的資格證明);
(三)截止到2012年底,年齡一般女在35周歲,男在40周歲以下(經教委批準,應屆畢業生、中高級職稱和區級以上骨干教師可放寬5歲);
(四)高中、初中、小學、直屬單位教師要求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幼兒園教師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或有派遣證的幼教專業中專畢業生,后續學歷有教師資格證或通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者可從寬。其他專技崗位學歷要求詳見具體要求;
(五)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六)服從教委統一調劑;
報名形式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下載相應報名表,如實填寫表格內容,并在誠信承諾本人簽名處手簽姓名。本人現場確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用人單位根據相關要求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受理報名。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由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一)報名時間:2012年6月28日-2012年6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00。
(二)報名地點:到各招聘單位報名。
(三)報名所需材料:1.畢業生需要個人自薦書、畢業生推薦表(就業指導中心蓋章)、大學成績單(教務處蓋章)、師范專業證明(教務處蓋章)、外語四、六級或專四、專八證書、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戶主頁和本人頁)、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其他證明自己能力的相關材料;2.其他崗位需要個人自薦書、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戶主頁和本人頁)、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存檔證明(檔案存放單位蓋章)、職業能力或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其他證明自己能力的相關材料;3.軍人家屬還應提供隨軍身份證明。
(四)符合報名資格的應聘人員填報《昌平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注:所提供材料均使用A4紙。
考核安排(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由招聘單位招聘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崗位要求進行綜合考核,時間、內容自定。
注:(專技崗位考試時間應安排在7月30日之前)考生應保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考試相關事項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聯系:http://www.sdsgwy.com/
電話:010-69742366
聯系人:孟老師 段老師
北京昌平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12年第二次招聘崗位及條件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