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兵工程學院(北京)2012年招聘文職人員
2012年招聘情況
(一)招聘專業
①應用數學;②大學物理(光學、電子技術);③英語語言文學、法語;④文史;⑤電子電工;⑥計算機應用、通信技術。
(二)招聘崗位
2012年我院招聘的文職人員,均從事高等教育教學工作。經考核面試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應屆生首聘合同期一般為5年,社會流動人才首聘合同期一般為2年。合同期滿,經考核優秀者可續聘。
(三)應聘的基本條件
①政治審查。符合征集公民服現役的政治條件。②基本素質。具備從事教師工作的基本素質和知識結構,符合聘用崗位的職責要求和相應的資格條件。③學歷要求。應屆高校畢業生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211”或“985”工程高校畢業生優先聘用。④第一學歷。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本科。⑤年齡要求。應聘初級崗位的應在30歲以下,應聘中級崗位的應在35歲以下。⑥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符合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視力標準可適當放寬。⑦工作經歷。具有高校教學經歷和講師以上職稱的社會流動人才,優先聘用。
(四)福利待遇
文職人員的工資水平根據聘用崗位、工作任務和實際貢獻,參照事業單位同類崗位人員的工資水平確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按照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適時調整。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我院已聘用文職人員2011年工資標準:被聘用到初級教學崗位的,每月工資實發3600元左右,另外,由學院從上級下拔的“住房和保險”費中,按規定比例為文職人員每人每月代繳“五險一金”1000元左右,被聘用到中級教學崗位的,每月工資實發4500元左右,其他待遇同上。文職人員的住房實行社會化、貨幣化保障。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房租補貼,按照聘用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住房補貼、房租補貼隨工資發放。學院不承諾解決北京市戶口,但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當年落戶條件的非京生源高校畢業生,可依據當年北京市公安局下達的落戶條件和指標申請落戶。
(五)簡歷投送
應聘者可將簡歷直接郵寄我處,咨詢電話:66717373(馬干事、屈干事),66717531(張干事)。簡歷投送截止時間為2012年4月10日。
郵寄地址:北京市豐臺區杜家坎21號裝甲兵工程學院政治部干部處,郵編:100072。
其中簡歷應提供以下個人信息:
①自然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身高、藉貫、政治面貌、婚姻情況。②學習經歷: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習時間、所獲學歷,從第一學歷至當前學歷,已獲學歷、學位的注明證書號,擬獲學歷、學位請注明畢業時間。③戶口情況:注明現戶口所在地及性質。④聯系方式:請注明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⑤工作(實習)經歷:寫明工作(實習)單位、職務、起止時間和崗位性質。⑥其他信息:包含獲得的獎勵、取得的學術成果等,根據個人實際,可寫明、寫全、寫細。
(五)考核程序
我院收到簡歷后,按照應聘崗位將簡歷分配到相關教研室,由教研室初審。初審合格的,教研室通知面試。通過后,統一參加學院組織的考核,最終由學院招聘委員會確定。
附件1: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
附件2:文職人員部分政策制度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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