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1年招聘
一、招聘人員范圍及條件
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系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副處級事業單位。本次計劃公開招聘35名工作人員,其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9名仲裁員,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聘4名行政管理人員和2名文秘人員。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仲裁員崗位資格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法律、人力資源管理等相關專業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北京市城鎮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身體健康;
4、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
5、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其它條件;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二)行政管理、文秘崗位資格條件
1、具有崗位所需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北京市城鎮戶口,身體健康;
4、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及其它條件;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11年4月2日(周六)9:00—14:00
報名地點:中關村人才發展中心一層(中關村人才市場)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73號(四季青橋西北角)
乘車路線:乘121、355、469、664、740、751、851、913、952、982、983支、996、運通101、109、113、114、118路四季青橋北下車即到。
報名時所需材料:
(一)社會人員
個人簡歷、戶口簿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同一底版2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招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應屆畢業生
個人簡歷、戶口簿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1張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招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筆試1、通過招聘會現場資格審核并填寫報名表的人員有資格參加筆試。
2、筆試時間:2011年4月10日(周日)9:00—11:00(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七日后在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bjhd.gov.cn)通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