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的需要,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 現將北京市各級機關2011 年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我市各級機關2011 年公務員招考按照“一次考試, 二次調劑” 的方式組織實施。即上半年公務員招考按照本公告組織實施,下半年公務員招考面向上半年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且未被錄用的考生。
“二次調劑” 公告和調劑職位, 將于2011 年9 月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18 周歲以上、35 周歲以下(1975 年3 月7 日至1993 年3 月7 日期間出生);
(三)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 具有擬任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 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 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 是指具有在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 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 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按照我市有關規定, 高校畢業生到村擔任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 被聘用到農村中小學進行支教活動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 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 年的, 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三、報考程序
(一) 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北京市各級機關2011 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bjrbj.gov.cn)
北京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bjpta.gov.cn)
公務員考試信息網(http://www.sdsgwy.com)
1、招考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 為兩年以上(含兩年) 的, 限于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 且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 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的人員(不包括2010 年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 報考。
2、招考職位面向2011 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的, 限于聘任為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 且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仍在崗的2011 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報考。按照我市有關規定,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被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人員, 須履行完3 年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聘任合同且考核合格后, 方可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
3、招考職位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限于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 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北京生源2011 年應屆畢業生,北京地區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 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 2011 年應屆畢業生,列入“985 工程” 京外院校中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 或者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 的本科以上(含本科) 2011 年應屆畢業生報考。
對《招考簡章
(二) 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所有報考人員均通過北京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bjpta.gov.cn) 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1年3月7日9:00至2011年3月11日17: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 提交報考申請。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1 年3 月7 日至2011 年3 月13 日期間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3、報名確認。經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者, 在報名時提示的規定時間內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 并在報名時提示的規定時間內從該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未按期進行報名確認或未按規定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考試安排
(一) 公共科目筆試
1、考試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報考者須參加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
在校期間已取得《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證書
2、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和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1 年4 月9日(周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14: 00-16: 30>>>申論
筆試在北京舉行, 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本次招考不指定輔導用書, 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分數線確定及查詢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 根據報考人數和考試成績確定合格分數線。考生可于2011年5 月上旬登錄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4、打印成績單
對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 可通過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打印成績通知單, 作為本人參加各單位面試及調劑的憑證。
(二) 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根據《招考簡章
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職位, 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名單、調劑職位聯系方式, 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公布。調劑的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工作由相關招錄機關負責。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且符合擬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的報考者, 方可參加調劑。調劑的人選, 按照調劑報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調劑的報名辦法等具體事宜, 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后, 可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結束后,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 占50%, 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共占50%。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
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情況將在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示7 天。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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