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中國文物交流中心(北京)招聘1名外聯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接收簡歷的截止時間是2010年5月22日
中國文物交流中心系國家文物局所屬的自收自支正局級事業單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一、單位簡介
中國文物交流中心的主要職能是組織和承辦文物出境展覽和境外來華展覽,組織承辦文化遺產國際合作交流項目,以及文物、博物館工作的國際合作、學術交流和業務考察項目,提供信息咨詢并開展業務培訓,開展文物旅游服務等。查詢中國文物交流中心的詳細信息請登錄網站(http://www.aec1971.org.cn)。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外事聯絡崗位1人,主要職責是承擔對外聯絡工作任務,此次招聘的人員屬不占事業單位編制的工作人員。
(二)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北京市戶口;
3、年齡在22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0年至1988年間出生);
4、身體健康;
5、熱愛文博事業,愿意從事對外文物交流工作;
6、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行為。
7、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
8、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條件及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
1、英語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
2、具有良好的英文聽、說、讀、寫、譯能力;
3、熟練使用各類計算機辦公軟件;
4、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及團結協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及步驟
(一)發布招聘公告。在(http://www.aec1971.org.cn)中國文物交流中心網站、(http://www.sach.gov.cn)國家文物局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二)接收簡歷。應聘人員通過電子郵箱將招聘報名表以附件形式發送至bgs@aec1971.org.cn。
(三)資格審查。根據接收簡歷情況,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步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
(四)面試考試。根據崗位的類別,組織面試考試。
(五)組織考察。對面試考試合格人員進行組織考察。
(六)體檢。根據面試考試及組織考察結果,通知人員體檢。
(七)確定擬聘人員。領導班子研究確定最終人選。
四、相關事項
(一)本公告有效期為2010年5月12日至5月22日,接收簡歷的截止時間是2010年5月22日。
(二)應聘人員聽通知參加面試考試,面試時須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面試后復印件留存。
(三)聯系電話:010-64012180
電子郵箱:bgs@aec1971.org.cn
附件:中國文物交流中心招聘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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