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和條件
時間安排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2014年9月10日—9月11日
(二)準考證領取時間:2014年9月16日
(三)筆試:2014年9月27日
(四)面試:2014年9月28日
(五)體檢:2014年9月29日
(六)考察:2014年10月10日—10月15日
招聘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同時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考生需如實填寫《喀什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自收自支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將資格審查表、相關證件復印件、近期6張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留存至資格審查處。并繳納報名費15元/人、筆試費40元/科目,共計55元。
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喀什地區司法局政工科(喀什市人民東路350號)
聯系電話:0998-2656686 聯系人:其曼古力•馬木提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
筆試考點設在喀什市,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身份證丟失的須提供有效的臨時身份證,攜帶其它證件或證明的一律不得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含時事政治)、專業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3)試卷命制。
試卷采用維漢兩種語言文字統一命制。
(4)筆試加分
使用漢語答題的維吾爾、塔吉克、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錫伯、達斡爾、烏茲別克、塔塔爾、俄羅斯族考生,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須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
(三)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筆試結束,從達到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照招聘崗位及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入闈人選。
2.面試時間、地點。2014年9月28日上午北京時間10:00,喀什地區司法局四樓會議室。
3.面試內容和方式:面試主要測評應試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能力、與招聘崗位的匹配程度以及相關專業知識。面試采取現場問答形式進行,面試采取百分制,成績當場公布。4.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并繳納面試費40元/人。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時,考生須提供準考證、畢業證、身份證原件,面試結束時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統一采用漢語言文字進行。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5.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構成,即:總成績(100%)=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咨詢電話:0998-2656686、2822439
監督舉報電話:0998-265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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