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報名:2014年5月20日16︰00-29日18︰00
資格審查及現場信息采集:2014年6月2日-10日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4年6月23日10︰00-28日10︰00
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留疆戰士配偶;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招聘范圍:
1.自治區統一組織選派到基層鄉鎮工作服務期未滿人員;
2.中小學校、幼兒園在職在編教師(含三年服務期未滿特崗教師)及2013年6月30日以后辦理完辭職手續的教師;
3.近3年來,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4.受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維護民族團結,品行良好,志愿從事特殊教育工作;
2.30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4.招聘崗位專業學歷要求:
(1)專業要求:招聘崗位均要求師范類專業(南疆三地州招聘崗位、醫學類的康復類專業除外),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專業背景。內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內地生源畢業生同時要求必須是特殊教育專業畢業生;
(2)學歷要求:通過全國普通高考入學,在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取得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含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學歷,“3+2”高職師范類專業學歷)。
5.招聘崗位普通話和漢語水平要求:
(1)母語為漢語報考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母語為非漢語報考人員,HSK等級水平須達到5級及以上,或MHK等級水平須達到三級乙等及以上。其中:對內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數民族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MHK等級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過考試,并在2014年9月正式上崗任教后,必須在上崗一年內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MHK等級證書;
(2)報考族別條件為漢族的招聘崗位,民考漢考生和母語為漢語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報考。
6.招聘崗位教師資格要求:考生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其中:歷屆畢業生必須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生如無法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則必須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并在2014年9月正式上崗任教后一年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指必須符合招聘崗位學歷要求,同時漢語水平或普通話水平達到第5條所列標準;
7.具體崗位要求詳見《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表
招聘崗位
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簡章、考試說明、文件通知及相關資料,均在自治區教育廳網站、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教師招聘”欄目上發布。《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表
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2014年5月20日16︰00-29日18︰00,北京時間,下同)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考生可通過自治區教育廳網站報名,并下載、打印《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報名表
報名信息真實有效,編造虛假信息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
(二)資格審查及現場信息采集(2014年6月2日-10日)
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工作由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工作一并進行,先資格審查,后現場信息采集。考生須到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如:報考阿克蘇地區啟明學校教師招聘崗位,則必須到阿克蘇地區教育局參加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具體地點、聯系電話請登陸自治區教育廳網站查詢。
1.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教師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考生須持:(1)身份證原件;(2)畢業證原件。對尚未取得畢業證的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可于2014年7月前正常畢業的書面證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學歷層次、所學專業及培養方式;(3)在有效期內的HSK(MHK)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4)教師資格證原件。無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原件、在有效期內的HSK(MHK)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5)“民考漢”考生須由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出具在校“民考漢”學習證明;(6)下載打印的《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報名表
資格審查結果不合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將審查結果現場告知考生。
2.現場信息采集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到地、州、市教育局指定地點完成現場電子照相等信息采集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登陸自治區教育廳網站,用準考證號碼(12位)查詢并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和筆試準考證。若確無條件上網的考生,也可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申請領取。
上網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和筆試準考證時間:2014年6月23日10︰00-28 日10︰00
(三)筆試
考生須按照筆試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持身份證原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臨時身份證、考試座位通知單、筆試準考證,準時參加考試。證件不全的,不得參加筆試。
1.筆試時間
2014年6月28日10︰00-13︰00
2.筆試地點
在全區13個地、州、市和奎屯市設立筆試考點,具體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可自行選擇筆試考點。
3.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1門,包括綜合知識測試、學科專業知識測試和特殊教育基本理論知識測試三部分:
(1)綜合知識測試考查考生對時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規相關內容的了解程度。
(2)學科專業知識測試共分16個學科:漢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含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歷史(含新疆地方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美術、音樂、體育與健康、心理健康、信息技術(含計算機、電教)、綜合實踐活動、科學。專業測試分學科進行,實行“教什么、考什么”原則,考查考生對報考崗位學科專業知識的掌握及其應用程度,考查重點為現行中小學教材中的主干知識及其應用能力。
(3)特殊教育基本理論知識測試考查考生對特殊教育基礎理論、基本知識與方法、國家和地方特殊教育政策法規等方面內容的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運用特殊教育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方法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4)筆試時間180分鐘,滿分150分。
4.試卷命制
《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筆試試卷
5.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
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按不同學科分別劃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作為入圍面試排名和計算總成績的依據。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7月10日公布筆試成績,7月15日公布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
(四)面試
1.面試時間:2014年7月19日-26日
2.面試地點:各地、州、市教育局。具體面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請于2014年7月15日起登陸自治區教育廳網站查詢。
3.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在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4.面試人員確定:
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和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如達不到1︰3的比例,經報請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同意后,可調整為1︰2及以下),確定面試人員。
5.面試要求:
(1)考生須提前1天到面試考點報到,并在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始后到達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和面試準考證。證件不全的,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分為兩個科目測試進行。
科目一:測試學科專業授課能力。考生根據所報招聘崗位學科,現場抽取面試題目并在規定時間內準備一份教案,然后進行試講,試講實行“教什么、講什么”原則。
科目二:測試特殊教育專業技能。按照考生報考什么方向(聾教育、盲教育、培智教育),測試什么方向技能的原則,考查考生對特殊教育專業技能的應用能力和掌握程度。
具體內容見面試考試說明。考生面試語種須與筆試語種相同。
(4)面試成績滿分150分,合格分數線90分,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考生弄虛作假的,一旦發現取消面試資格http://www.sdsgwy.com/。
(五)公布總成績(2014年8月1日)
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計算總成績。
咨詢電話:
自治區教育廳教師工作處:0991-7606250、7606258、760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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