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新疆戶籍或生源的區內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校內地生源畢業生;
3.在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服務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4.在疆“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和具有一學期及以上大學生實習支教經歷人員;
5.留疆戰士配偶。
(二)報考條件
1.30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招聘崗位專業學歷要求:
(1)專業要求:招聘崗位均要求師范類專業(距離縣<市>城區10公里以外的村級小學以及教學點除外),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專業背景;
(2)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學歷(指通過全國普通高考入學,在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取得的本專科學歷,含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學歷,“3+2”高職師范類專業學歷);
(3)村級小學和教學點允許新疆生源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脫產本專科師范類畢業生(包括自學考試的漢語言文學、維語言文學、哈薩克語言文學、蒙語言文學、英語、小學教育、義務教育和教育學專業畢業生)報考;
(4)南疆三地州村級小學和教學點音、體、美學科招聘崗位,允許中等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報考。
5.招聘崗位普通話和漢語水平要求:
(1)母語為漢語報考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母語為非漢語報考人員,HSK等級水平須達到5級及以上,或MHK等級水平須達到三級乙等及以上。其中:對內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數民族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MHK等級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過考試,并在2014年9月正式上崗任教后,必須在上崗一年內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MHK等級證書;
(2)報考族別條件為漢族的招聘崗位,民考漢考生和母語為漢語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報考。
6.招聘崗位教師資格要求:考生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其中:歷屆畢業生必須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生如無法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則必須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并在2014年9月正式上崗任教后一年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指必須符合招聘崗位學歷要求,同時漢語水平或普通話水平達到第5條所列標準;
7.具體崗位要求詳見《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聘小學雙語特崗教師崗位匯總表
招聘崗位
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雙語特崗教師簡章、考試說明、文件通知及相關資料,均在自治區教育廳網站、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教師招聘”欄目上發布。《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聘小學雙語特崗教師崗位匯總表
招聘并定編在縣以上(含縣)學校的教師,先下派到鄉鎮學校(農村定崗學校)服務3年,服務期滿并連續3年經定崗學校考核合格后,才可返回定編學校工作。招聘到縣以下(不含縣)學校的教師,定編定崗均在招聘學校。
2014年小學雙語特崗教師招聘崗位總數的30%左右用于村級小學和教學點,并限本地生源(如:報考阿克蘇地區招聘崗位,必須是阿克蘇地區生源才能報考),具體詳見崗位表。
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2014年5月20日16︰00-29日18︰00,北京時間,下同)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考生可登陸自治區教育廳網站報名,并下載、打印《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雙語特崗教師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及現場信息采集(2014年6月2日-10 日)
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工作由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工作一并進行,先資格審查,后現場信息采集。考生須到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如:報考阿克蘇地區教師招聘崗位,必須到阿克蘇地區教育局參加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具體地點、聯系電話請登陸自治區教育廳網站查詢。
1.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教師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考生須持:(1)身份證原件;(2)畢業證原件。對尚未取得畢業證的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可于2014年7月前正常畢業的書面證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學歷層次、所學專業及培養方式,自學考試畢業生手續辦理證明由各地州自考辦出具;(3)在有效期內的HSK(MHK)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4)教師資格證原件。無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原件、在有效期內的HSK(MHK)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5)“民考漢”考生須由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出具在校“民考漢”學習證明;(6)下載打印的《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雙語特崗教師報名表
資格審查結果不合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將審查結果現場告知考生。
2.現場信息采集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到地、州、市教育局指定地點完成現場電子照相等信息采集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登陸自治區教育廳網站,用準考證號碼(12位)查詢并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和筆試準考證。若確無條件上網打印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申請領取。
上網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和筆試準考證時間:2014年6月23日10︰00-28日10︰00
(三)筆試
考生須按照筆試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持身份證原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臨時身份證、考試座位通知單、筆試準考證,準時參加考試。證件不全的,不得參加筆試。
1.筆試時間
2014年6月28日10︰00-12︰30
2.筆試地點
在全區13個地、州、市和奎屯市設立筆試考點,具體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可自行選擇筆試考點。
3.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1門,包括綜合知識測試和學科專業知識測試兩部分:
(1)綜合知識測試考查考生對時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規相關內容的了解程度。
(2)學科專業知識測試共分16個學科:漢語文;維語文;哈語文;蒙語文;柯語文;漢語;數學;英語;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科學;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含計算機、電教);心理健康;綜合實踐活動。專業測試分學科進行,實行“教什么、考什么”原則,考查考生對報考崗位學科專業知識的掌握及其應用程度,考查重點為現行中小學教材中的主干知識及其應用能力。
(3)筆試時間150分鐘,滿分150分,其中:學科專業知識測試120分,綜合知識測試30分。
4.試卷命制
《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雙語特崗教師筆試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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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
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按不同學科分別劃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作為入圍面試排名和計算總成績的依據。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7月10日公布筆試成績,7月15日公布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
(四)面試
1.面試時間:2014年7月19日-26日
2.面試地點:各地、州、市教育局。具體面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請于2014年7月15日起登陸自治區教育廳網站查詢。
3.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在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4.面試人員確定:
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和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如達不到1︰3的比例,經報請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同意后,可調整為1︰2及以下),確定面試人員。
5.面試要求:
(1)考生須提前1天到面試考點報到,并在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始后到達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和面試準考證。證件不全的,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采取試講方式。試講實行“教什么、講什么”原則,考生根據所報招聘崗位學科,現場抽取面試題目并在規定時間內(40分鐘)準備一份教案,然后進行試講,試講時間不超過20分鐘。考生面試語種須與筆試語種相同。
(4)面試成績滿分150分,合格分數線90分,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考生弄虛作假的,一旦發現取消面試資格。
(五)公布總成績(2014年8月1日)
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計算總成績。
公示(2014年8月15日-19日)
自治區按照規定程序和標準,確定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結果全部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通過自治區教育廳網站(www.sdsgwy.com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
咨詢電話:
自治區教育廳教師工作處:0991-7606250、7606258、7606272
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聘小學雙語特崗教師崗位匯總表
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聘小學雙語特崗教師筆試說明
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聘小學雙語特崗教師考試報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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