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86年3月1日至1996年3月1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七)具備規定的擬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對象
(一)在疆工作的各類高校畢業生;
(二)新疆生源的內地高校畢業生;
(三)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畢業生;
(四)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及子女;
(五)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六)蘭州軍區駐疆部隊、駐疆武警部隊退伍軍人高中以上學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期未滿半年的四項目人員、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事業單位正式聘用合同期未滿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4年兵團第三師招聘圖木舒克市巡警職位表
報考人員在2014年1月10日以后可以通過以下網站進行查閱:
兵團人事人才網(www.xbrs.gov.cn) (www.sdsgwy.com )
三師政務網(www.xjbtnss.gov.cn)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時間:2014年2月17日-2月26日。
地點:第三師人事局(喀什市克孜都維路440號三師機關辦公樓四樓)。
2、資格審查內容
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退伍軍人需持退伍證、高中畢業證原件)、填寫完整《兵團三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無身份證者,須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戶籍證明。
資格審查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春畢業,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14年3月2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審查時同時進行視力檢查,進入體檢環節不再檢查視力,視力檢查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3、筆試考試費
按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考試費每科40元。
4、準考證發放(3月3日)
考生持本人身份證于第三師人事局領取。
四、筆試
確認報考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按比例核減該職位招聘計劃數。
(一) 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二) 筆試時間:2014年3月15日
(三) 筆試地點:筆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 筆試成績
筆試結束后,由第三師人事局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劃定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總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五) 考生注意事項
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按時參加筆試。無身份證者,須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戶籍證明。
五、體能測評(3月18日)
體能測評人選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六、面試 (3月19日)
面試人選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在同職位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按照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法進行。面試均用漢語答題。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確定。
面試費用40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998-2533054、61860522014年兵團第三師招聘圖木舒克市巡警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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