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邊防總隊2013年接收110名應屆畢業生
接收對象及條件
接收專業(報名者所學專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碩士研究生:法學、工學、理學。
大學本科類:法學(法學、社會工作、政治學與行政學、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學、偵查學、邊防管理)、文學(漢語言文學、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英語、俄語、阿拉伯語、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學、音樂表演、舞蹈編導)、歷史學(民族學)、理學(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心理學類)、工學(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建筑學、土木工程、給水排水工程、輪機工程、刑事科學技術)、管理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會計學、財務管理、行政管理、檔案)。
公安專科類:偵查、治安管理、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禁毒、警察指揮與戰術、刑事技術。
注意:女生必須為本科畢業生。
2013年具體接收條件和范圍
(一)接收對象必須是國家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屬重點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區內主要是石河子大學、新疆大學、新疆師范大學、新疆農業大學、新疆財經大學、新疆醫科大學、新疆警察學院、伊犁師范學院、喀什師范學院、塔里木大學)以及部分公安專科優秀畢業生。
下列畢業生一律謝絕報名: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含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大專起點本科生、預科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二)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接收對象必須政治合格,現實表現良好,入伍態度端正,志愿獻身邊防保衛事業,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具體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
(三)學習成績平均良好以上。入警后具有勝任本職工作所必需的理論水平、科學文化與專業知識、組織指揮能力。
(四)體格檢查標準參照《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注:少數民族畢業生可放寬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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