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2013年招聘361名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一、報考條件、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要求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2013年巴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以漢語為母語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報考漢族職位。
8、報考人員須符合報考職位的規定條件。
9、2012年參加全國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國家或自治區合格標準的人員,尚未辦理資格證書的按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對待。
(二)招聘對象
1、巴州生源或具有巴州常住戶口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大中專畢業生(部分職位戶籍不限,具體要求詳見職位表);
2、經自治州組織人社部門、業務主管部門同意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的外地畢業生,可報考協議單位職位;
3、取得執業醫師(不含助理執業醫師)的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不受生源地和戶口限制;
4、在巴州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扶貧工作的畢業生(“三支一扶”人員)、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 ,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人員)和社區在職在編及聘用人員(以下簡稱“四類基層工作人員”)。
(上述人員中服務期規定一年的滿八個月以上,服務期規定二年的滿十六個月以上,服務期規定三年的滿二十四個月以上,社區工作人員服務期須滿三十六個月。
(服務期及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2013年1月1日)
5、自治州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屬于夫妻分居的和駐州部隊現役軍官屬于夫妻分居的,其配偶不受生源地和戶籍限制;
上述人員學歷應是經國家、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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