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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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程序
招考主要有報名確認與網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人民警察職位),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
(一)報名確認與網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
網絡報名:具體方法請登陸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閱《報名流程
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5張及報考費,到指定地點報名。具體內容、要求詳見附件1。
2.網上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根據招錄職位需求,結合自身條件,登陸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報名時填寫報考基本信息,并根據網絡程序的提示確認是否符合職位資格條件。
3.相關費用
根據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參加公務員招錄考試的主要費用包括:
(1)報名筆試費
報名費15元,筆試費每科40元。
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有關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筆試所在地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可減免部分筆試費用。
(2)面試費40元,進入面試環節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體檢費按照體檢醫院的標準,進入體檢環節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4.要求
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如考生個人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提供個人信息不實,資格復審期間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
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及相應的處理。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公共科目:《申論
報考法官、法官助理、檢察官職位的人員需加試《法律專業知識
報考各級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特警)職位,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需加試《公安基礎知識
使用維吾爾語文字答題的考生需加試《漢語基礎知識
(1)《申論
(2)《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3)《漢語基礎知識
(4)《法律專業知識
(5)《公安基礎知識
2.筆試加分
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茲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加10分。
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考試要求
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證件不全,不得進入考場。
4.筆試試卷命制
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維吾爾文字統一命制。
5.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
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
(三)資格復審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在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錄1至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錄3至10人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11人及以上的職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缺考一科、《漢語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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