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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招聘中小學“雙語”教師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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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招聘中小學“雙語”教師簡章

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雙語”教師簡章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與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符合崗位條件自愿報名的人員,可通過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xjedu.gov.cn)或到各地(州、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指導報名,并自行下載、打印《2010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雙語”教師報名表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0年10月9日10時—10月15日18時

以上時間均為北京時間(下同),雙休日不休息。

2.現場確認

報名確認時間:10月17日10時—10月20日18時

報名確認采取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報名信息表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并辦理有關手續。(報名及確認地點、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具體登陸新疆教育信息網查詢)

考生報名確認后,需于10月23日10時—10月30日20時用準考證號碼(12位)登陸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xjedu.gov.cn)查詢并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考試座位通知單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若無條件上網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的考生,也可到報名確認所在地(州、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申請領取。

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雙語”教師隊伍建設,大力推進“雙語”教學,根據國家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新疆戶籍高等學校本、專科應(歷)屆畢業生以及內地戶籍在新疆高等學校就讀的本、專科應(歷)屆畢業生。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自治區統一組織選派充實到基層鄉鎮工作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以及法律規定不能招聘為專業技術人員的人員;

3.近3年來,在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4.中小學校在職在編教師;

(二)報考條件

1.30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從事“雙語”教育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背景;

5.一、二、三類縣(市)招聘崗位的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學歷(指通過全國普通高考入學,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取得的本科、專科高職學歷,含“3+2”高職學歷,不含成人類學歷);四、五、六類縣(市)招聘崗位的學歷要求原則規定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學歷(具體范圍同上),但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脫產大專(限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允許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要求見崗位表)。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少數民族報考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漢語水平考試(HSK)等級證書。小學、初中、高中教學崗位的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必須分別達到3、4、5級或相應水平。漢語系報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具備少數民族語言能力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指應具備以下條件:

符合擬聘崗位的學歷要求:報考小學階段崗位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高中階段崗位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報考小學、初中、高中“雙語”教學崗位,HSK等級必須分別達到5、6、7級或相應水平;報考小學、初中、高中少數民族“漢語”學科崗位,HSK等級必須分別達到6、7、8級或相應水平(對于漢語系考生及沒有HSK考試等級證書的“民考漢”考生,需持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證書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具體要求詳見《2010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雙語”教師崗位表

7.未入編“雙語”臨時編制教師報考可不受上述第1、5、6項條件限制。

三、招聘崗位及工作安排

招聘教師崗位詳見《2010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雙語”教師崗位表

招聘到縣以上(含縣)中小學校的教師,先下派到鄉鎮學校(農村特設崗位學校)工作3年,在鄉鎮學校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再返回縣以上招聘學校工作。招聘到縣以下學校的教師定編定崗在招聘學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確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與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符合崗位條件自愿報名的人員,可通過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xjedu.gov.cn)或到各地(州、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指導報名,并自行下載、打印《2010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雙語”教師報名表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0年10月9日10時—10月15日18時

以上時間均為北京時間(下同),雙休日不休息。

2.現場確認

報名確認時間:10月17日10時—10月20日18時

報名確認采取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報名信息表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并辦理有關手續。(報名及確認地點、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具體登陸新疆教育信息網查詢)

考生報名確認后,需于10月23日10時—10月30日20時用準考證號碼(12位)登陸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xjedu.gov.cn)查詢并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考試座位通知單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若無條件上網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的考生,也可到報名確認所在地(州、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申請領取。

(二)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1門,即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分學科參加《2010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雙語”教師專業測試

2.試卷命制:《2010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雙語”教師專業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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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筆試加分:對參加在疆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疆“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我區師范類高校優秀實習支教學生、留疆戰士配偶、五、六類縣(市)本地戶籍考生報考本縣(市)崗位的(請在報名確認時向報考地州教育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地州教育局核對后以電子表格形式于11月5日前上報自治區教育廳,專業測試成績加5分。未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者不予加分。

4.筆試時間和地點

本次教師招聘工作將在全區14個地(州、市)和奎屯市設立筆試考點,時間為10月31日(星期日)上午10:00至12:30,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5.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專業測試、綜合知識測試合格分數線根據考生筆試總體情況由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劃定,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專業測試、綜合知識測試成績均合格者具有面試資格。

6.筆試成績公布

從11月12日18時起,考生可通過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xjedu.gov.cn)查詢筆試成績。

(三)資格審查

11月16日—11月19日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招聘教師的各地(州、市)教育局負責。資格審查人員在綜合知識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和招聘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請持戶口本(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新疆本地生源證明)、身份證、畢業證、筆試準考證原件及下載打印的《2010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雙語”教師報名表

(四)面試

1.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在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有關高等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2.面試人員確定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3.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程序11月25日在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xjedu.gov.cn)公布。

4.面試要求

(1)考生應嚴格按崗位要求報名,凡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未按時進行報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2)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提前1天到面試考點報到,并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時,考生需提供筆試準考證、畢業證、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面試結束時原件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4)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5.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計算總成績。

6.總成績公布

面試結束后,考生可通過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xjedu.gov.cn)查詢總成績。

(五)體檢、政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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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由各地(州、市)教育局會同人事局統一組織。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提前1天(具體體檢安排另行通知)到各地(州、市)教育局報到,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查的,經地(州、市)教育局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崗位出現的空缺,由地(州、市)教育局會同人事局從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人選參加體檢。體檢復查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招聘教師的各地(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規定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崗位出現空缺時,由地(州、市)教育局報請自治區教育廳核準,經請示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調劑

對于入圍面試且面試成績合格,未被報考崗位錄取的考生,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調劑,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服從調劑須在網上報名時予以確認,調劑時不再征求本人意見),調劑到本地或異地相同(相近)學科、相同學段(也可由高學段到低學段,不可由低學段調整至高學段)、相同授課語種的空缺崗位,考生確定調劑前必須與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簽訂書面協議,具體事項咨詢各有關地州教育局。

(七)公示

招聘教師的各地(州、市)教育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在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結果全部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在新疆教育信息網、新疆人事人才網(網址:http://www.xjedu.gov.cn,http://www.xjrs.gov.cn)進行公示。

(八)聘用及崗前培訓

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及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會同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在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xjedu.gov.cn)和新疆人事人才網(網址:http://www.xjrs.gov.cn)予以公布。

自治區教育廳于2011年寒假期間,對受聘人員進行為期10天的崗前培訓,并統一發放《聘用報到證

崗前培訓地點在新疆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xjedu.gov.cn)www.sdsgwy.com、另行通知。

五、監督及其它要求

自治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各級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以及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秉公辦事,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凡參與招聘工作的面試考官及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和原則,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相關事項

本《簡章

本《簡章

咨詢電話:

自治區自學考試辦公室:www.sdsgwy.com、0991—26997002699077

監督電話: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監察室:0991—3689636

自治區教育廳紀檢監察室:www.sdsgwy.com、0991—7606199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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