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2010年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604名人員簡章
報名繳費
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前填寫《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確認表應聘者屬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憑其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的證明、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的特困證明、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經市人事局審核同意后,予以免除上述費用。
應聘者于8月16—18日持準考證和繳費收據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貼條,確認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2010年8月19日(星期四)。
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試要求: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持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考試。
成績公布:8月24日北京時間18:00在烏魯木齊市人事局網站和烏魯木齊人事人才網站公布。
為滿足我市各項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
一、對象和范圍
具有與招聘崗位相符的碩士研究生戶籍不限,其他僅限烏魯木齊戶籍。
下列人員可視為烏魯木齊戶籍:烏魯木齊生源(生源地指畢業生高考時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夫妻一方為烏魯木齊戶籍的配偶;駐烏魯木齊市部隊隨軍配偶和子女;符合烏魯木齊市安置條件且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或轉業士官;在烏魯木齊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在烏魯木齊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在烏魯木齊市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見習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
以下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招聘:近3年來已被我市事業單位招聘錄用的;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被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曾被開除公職的;近3年來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弄虛作假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年齡一般應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身體健康。
(二)學歷條件
應聘人員的學歷應是經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三)專業條件
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
(四)其他要求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經原工作單位同意(資格審查時須攜帶有關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其中,新疆籍非烏魯木齊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經地州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
三、招聘崗位
詳見《2010年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簡章
招聘簡章和《崗位表
(二)報名繳費
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前填寫《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確認表
應聘者應根據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按照報名費15元、答題卡0.5元、筆試費用按每門40元的標準繳納。
應聘者屬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憑其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的證明、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的特困證明、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經市人事局審核同意后,予以免除上述費用。
應聘者于8月16—18日持準考證和繳費收據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貼條,確認考試時間、地點。
(三)公共科目考試
公共科目考試以筆試的方式進行,由市人事局負責。
1、內容
考試分為A、B、C、D類,其中A類(管理崗)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試卷按照招聘崗位的答題語種要求進行命制。維語崗位答題者不具有漢語水平考試(HSK)6級以上證書的,須加試《漢語基礎知識
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將劃定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加分
使用漢語答題的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茲別克、塔塔爾、塔吉克和錫伯族應聘者加10分,使用維語答題的其他民族應聘者加10分;
符合烏市安置條件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或轉業士官加5分;在烏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或大學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加5分;在烏魯木齊市見習基地見習滿1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加5分。
同時符合以上幾種情況的,只能就高加分一次,不得累計。加分后超過滿分的,按滿分計算。凡不符合加分條件,公共科目考試成績中顯示有加分項目的,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凡符合加分條件,卻因個人原因而沒有獲得加分的,不予加分。
3、時間、地點和要求
考試時間:2010年8月19日(星期四)。
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試要求: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持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考試。
成績公布:8月24日北京時間18:00在烏魯木齊市人事局網站和烏魯木齊人事人才網站公布。
(四)資格審查
對象確定:從公共科目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成績高低以招聘計劃1:5比例確定入闈資格審查人員,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
入闈人員在8月27-29日(北京時間10:30-18:00)到烏魯木齊人才市場參加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有戶籍限制的須提供戶口薄)、畢業證、《報名確認表
符合烏魯木齊市安置條件且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或轉業士官須提供烏魯木齊市民政部門的證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的證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在烏魯木齊市見習基地見習期滿1年以上考核合格者須提見習單位的鑒定和市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的證明,夫妻一方為烏魯木齊戶籍的配偶須提供結婚證和配偶戶口簿,駐烏魯木齊市部隊隨軍配偶須提供結婚證和部隊證明,駐烏魯木齊市部隊隨軍子女須提供部隊證明。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所產生的缺額,按照公共科目考試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五)專業科目考試
上一頁[1][2][3]下一頁
以筆試或實際操作測試等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實施,其中各級衛生系統醫療衛生崗由市衛生局負責。
對象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都進入專業科目考試。
專業科目考試于9月4日之前完成。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根據考生的考試情況劃定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根據規定,應聘者須在專業科目考試開始前,按每門40元的標準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繳納專業科目考試費用。
(六)面試(課堂教學能力測試)
面試(課堂教學能力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
對象確定:專業科目考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當場打分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費按每人40元的標準,在面試前向應聘者收取。
面試工作于9月9日之前完成。
(七)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公共科目考試成績/考試科目數×30%+專業科目考試成績×50%+面試成績×20%。
其中教師崗總成績=公共科目考試成績/考試科目數×20%+專業科目考試成績×30%+面試(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50%。
總成績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于面試結束之后在上述網站公布,同時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市人事局統一組織。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對象確定: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1確定,達不到招聘計劃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將于9月14日完成,體檢結果將于體檢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公布。
考察可采取調檔審查、實地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道德和工作能力等。考察結果要載入《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表
體檢或考察有一項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產生的缺額,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
(九)公示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主管部門審核。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考察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成績匯總表
(十)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市人事局內下達聘用文件,招聘單位據此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進行合同鑒證,辦理人事勞資等相關手續。
受聘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進入人才市場另行擇業,人事檔案轉入當地人才服務中心進行人事代理。
(十一)調劑
招聘崗位出現空缺需要調劑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六、招聘紀律和其他要求
應聘者要主動提供自己的真實情況,凡弄虛作假的,一律不予聘用,并進入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黑名單,3年內取消參加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資格。應聘者要認真填涂考試需要的有關表格和卡片,因應聘者本人填涂錯誤的,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招聘工作應當執行有關回避規定。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紀檢、財務崗位或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上工作。
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由市人事局統一研究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市人事局0991-4656360
監督電話:市監察局0991-4689773
市人事局0991-4656193
2010年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