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和田地區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招聘程序(一)報名與確認。1、報名地點:此次招聘考試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原件到戶籍所在縣(市)人事部門辦理報名手續。2、考生應嚴格按職位條件、要求報名,凡不符合職位條件、要求以及弄虛作假的,按規定取消考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3、考生報名時須填寫統一制式的《2010年和田地區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
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原人事廳、編辦、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等部門《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
(5)參加反動組織教派、非法宗教活動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員。(二)報考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崗位條件(特殊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報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放寬崗位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條件,具體詳見《2010年和田地區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以上所有考試科目滿分為100分。2、筆試加分:(1)使用漢語答題的維、哈、蒙、柯、錫伯族考生,可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使用維語答題的漢族考生,可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2)在和田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從事“三支一扶”畢業生以和“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畢業生,可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分(服務期規定一年的滿八個月以上加10分,服務期規定二年的滿十六個月以上加20分)。服務期起止時間為:從到崗之日起截止2010年9月14日;(3)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可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50分;(4)報考計生系統的考生取得助理以上執業醫師資格證和護士執業資格證的,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50分;(5)享有南疆三地州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特殊獎勵政策的,子女或本人必須持有縣市計劃生育部門制發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符合上述情況的,按最高標準加分一次,不累計加分。3、筆試時間:2010年8月28日-8月29日4、筆試地點:以核發的準考證為準。5、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對有一科缺考或考試違紀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6、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0年9月10日起,在和田信息網網站及和田地區人事局公告欄公布。(三)資格審查和政審。1、資格審查入闈人員確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填報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入闈人員:1-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可根據筆試合格成績排名按比例依次遞補,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審查。逾期未能參加資格審查和政審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處理。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和政審工作由各業務主管部門按照《簡章
(1)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辦公室(地區團委)出具的相關證明;(2)“三支一扶”大學畢業生須提供地區人事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相關證明;(3)“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大中專畢業生需提供地委組織部出具的相關證明;(4)通過參加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的錄用考試,合格后經培訓分配到和田地區工作的選派生、優秀留疆戰士的配偶需持單位證明和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到地區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開具證明;(5)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相關文件或證明材料。政審工作中如發現有政治條件不符或參加非法宗教活動、非法組織者,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記入個人檔案。3、資格審查時間:2010年9月14日-9月16日。4、資格審查地點:和田地區人事局(四)面試及總成績計算。面試工作由地區人事局負責,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實施。1、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2010年9月25日。面試地點:和田地區人事局。2、面試要求: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3、面試考官從有資質的考官中經過三次抽簽后確定,不得隨意指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后續環節。面試費用40元。4、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科目數×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當總成績相同時,以專業知識或《公共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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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體檢。根據總成績排名,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地區人事局負責指定體檢醫院及體檢時間,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實施。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提前1天到地區人事局領取體檢表。體檢將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來源:高校人才網
(七)聘用。1、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由地區人事局會同業務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后,各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同時報送地區人事局進行合同鑒證。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3-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全部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進行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為3-5年,在服務期內不得參加其他招考。如需報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報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不準跨地區調動。(八)培訓。新招聘人員必須參加由地區人事局統一組織的崗前培訓。四、監督及其他要求請各縣市人事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簡章精神,認真做好宣傳工作,積極組織考生參加報名。為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區、縣(市)紀檢監察機關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指導。參與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之間有利害關系及血緣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規定的報考人,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相關事項本《簡章
三、對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畢業生及“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大中專畢業生的服務期起止時間,從分配到和田工作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9月14日。四、通過參加原自治區人事廳統一組織的錄用考試,經培訓合格后,被分配到和田地區工作的選派生和留疆戰士的服務期起止時間,從分配到和田工作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9月14日。五、考生在報名中要認真如實填寫加分項目,如有兩項及以上加分項目的考生,在報名時只能選符合自身條件加分項目填寫,不得多選。在資格審查中對不符合政策的加分,一律進行核減,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加分項目。附件:2.2010年和田地區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2010年和田地區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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