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新疆自治區2010年選聘1862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公告
1.報名時間地點。7月10日至7月30日報名。已經選聘到村任職以及參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活動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在所在地縣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協調小組辦公室(黨委基層辦)報名。應歷屆高校畢業生在畢業院校或志愿服務的縣市選聘辦報名。2.資格審查。8月15日結束。 3.考察測試。8月底。
4.體檢。9月上旬,在指定的地州級以上醫院進行。
5.公示。9月15日左右。
6.培訓上崗。9月下旬開始,自治區統一對不具備基本雙語能力的選聘生進行為期3個月的崗前培訓。各地組織對本地其他人員的集中培訓,培訓時間為15天,自治區給予經費補助。培訓不合格的,不予選聘。
7.決定聘用。培訓結束后,自治區選聘辦討論決定聘用。被選聘的高校畢業生與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簽訂聘任合同。縣市組織部門對選聘生進行為期15天的駐村培訓,之后縣市組織部門負責分配到村工作。
從外省選聘高校畢業生,按照應聘考生所在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基本程序,與所在省選聘工作同步開展,委托相關省選聘負責部門發布選聘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初步確定錄用人員名單,新疆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助做好相關工作。擬聘用的高校畢業生,由新疆區黨委組織部負責在相關院校進行3個月的崗前培訓,重點進行新疆區情、農業農村工作知識、黨的民族政策及少數民族語言培訓。新疆承擔參加培訓選聘生來疆車票、培訓期間食宿及相關費用。經培訓考核合格的,根據其專業特長和實際工作需要,統一分配到經濟發展和基礎條件相對較好的村任職。
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新疆進入了大建設、大開放、大發展的新時期新階段。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推進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意見
一、選聘原則
(1)德才兼備、以德為先。(2)注重質量、注重實效。(3)本人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組織考察審定。(4)堅持選聘的大學生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動。(5)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不占村“兩委”職數。
二、選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自覺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2)思想作風好,工作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3)學習成績良好,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4)原則上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應屆畢業生中的非中共黨員的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也可選聘;(5)自愿到村工作;(6)身體健康;(7)年齡30周歲以下。
選聘到少數民族聚居村任職的,在正式上崗前,必須具備基本的“雙語”能力,不具備基本“雙語”能力的,組織不少于3個月的崗前培訓,經考核合格后再上崗。
外省應聘高校畢業生,應為2008年以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畢業生,學生干部、中共黨員優先。
三、選聘數量、范圍和結構
2010年全區選聘1862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
從2008年以來區內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中選聘500名。重點選聘到喀什地區葉城縣、英吉沙縣、伽師縣,伊犁州昭蘇縣、特克斯縣,昌吉州木壘縣、吉木薩爾縣,巴州尉犁縣、和靜縣,阿克蘇地區阿瓦提縣、新和縣,和田地區于田縣、和田縣,塔城地區塔城市,阿勒泰地區福海縣,博州溫泉縣,烏魯木齊市烏魯木齊縣,吐魯番地區托克遜縣,哈密地區伊吾縣,克州烏恰縣的村任職。從各地自行選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的優秀村干部以及參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活動期滿的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中轉聘1362名。原則上按照服務地或生源地就近選聘。
嚴格選聘程序和條件,嚴把“入口關”,在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本科以上學歷、懂“雙語”的高校畢業生優先選聘。
四、選聘任職
從應歷屆高校畢業生及參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服務活動期滿的人員中選聘的,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是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職務;是共青團員的,可安排兼任村團組織書記、副書記職務。經過一段時間的實際工作、被大多數黨員和群眾認可的,可通過推薦擔任村黨組織副書記或書記等職務,或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副主任或主任職務。
從已在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中轉聘的,由縣市區組織部門根據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需要,可留任現職,也可安排到更能發揮作用和鍛煉成才的村任職。
五、待遇和保障政策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聘用期間和聘期滿后享受《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
(一)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生活補貼和津貼標準,按月發放;并參加養老社會保險、按當地標準發放冬季采暖補貼或夏季高溫補貼。
(二)在村任職期間,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三)對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中央和自治區財政一次性發放安置費和交通工具購置補貼3000元。原則上按人均2000元/年標準安排工作經費。
(四)從今年起自治區招錄公務員、選調生,重點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人員,主要面向具有農村等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
(五)自治區選聘的高校畢業生在村任職滿2年,報考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機關公務員的,自治區有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表現和考試成績確定分數線;被縣市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的,可作為優先招錄的依據;參加自治區高校研究生和晉升技術職稱考試的,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優先招錄。
(六)符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規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中央和自治區財政代為償還。
(七)選聘到村任職期滿的高校畢業生,考錄為公務員或聘用為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村任職時間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八)參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活動的大學生服務期滿,選聘為村干部的,其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
六、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地點。7月10日至7月30日報名。已經選聘到村任職以及參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活動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在所在地縣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協調小組辦公室(黨委基層辦)報名。應歷屆高校畢業生在畢業院校或志愿服務的縣市選聘辦報名。
2.資格審查。8月15日結束。 3.考察測試。8月底。
4.體檢。9月上旬,在指定的地州級以上醫院進行。
5.公示。9月15日左右。
6.培訓上崗。9月下旬開始,自治區統一對不具備基本雙語能力的選聘生進行為期3個月的崗前培訓。各地組織對本地其他人員的集中培訓,培訓時間為15天,自治區給予經費補助。培訓不合格的,不予選聘。
7.決定聘用。培訓結束后,自治區選聘辦討論決定聘用。被選聘的高校畢業生與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簽訂聘任合同。縣市組織部門對選聘生進行為期15天的駐村培訓,之后縣市組織部門負責分配到村工作。
從外省選聘高校畢業生,按照應聘考生所在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基本程序,與所在省選聘工作同步開展,委托相關省選聘負責部門發布選聘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初步確定錄用人員名單,新疆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助做好相關工作。擬聘用的高校畢業生,由新疆區黨委組織部負責在相關院校進行3個月的崗前培訓,重點進行新疆區情、農業農村工作知識、黨的民族政策及少數民族語言培訓。新疆承擔參加培訓選聘生來疆車票、培訓期間食宿及相關費用。經培訓考核合格的,根據其專業特長和實際工作需要,統一分配到經濟發展和基礎條件相對較好的村任職。
七、管理及服務
(一)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由鄉鎮黨委、政府負責。人事檔案由縣市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代理,戶口可落在任職的縣市政府所在地,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所在村。
(二)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選聘期為3年。工作期滿后,經縣市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繼續聘任。不再續聘的,引導和鼓勵其就業、創業。
(三)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聘用期間必須在村里工作,鄉鎮以上機關及其他單位均不得借調使用。
(四)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的生活補貼、津貼、養老社會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采暖補貼(夏季高溫補貼)、一次性安置費和交通工具購置補貼以及崗前培訓經費等由自治區財政專項安排。
歡迎有理想、有抱負,熱愛農村、熱愛農民的優秀高校畢業生應聘;歡迎內地有志于新疆建設、服務邊疆的高校畢業生來新疆創業,歡迎社會各界對自治區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進行監督。
自治區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辦公地點:援疆干部接待交流服務中心(金銀路53號金融大廈6樓6013室)。辦公室電話:0991-2951025、0991-2951032、0991-2951121
附:新疆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報名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選聘高校畢
業生到村任職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7月16日
附件:1.xls附件:2.xls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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