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及工作人員政策解釋及注意事項(一)
一、西部計劃志愿者的戶籍要求服務新疆的西部計劃志愿者在報考自治區公務員時,不受戶籍限制。二、自治區選派留疆戰士到南疆四地州鄉鎮機關工作人員配偶的戶籍要求自治區選派留疆戰士到南疆四地州鄉鎮機關工作人員的配偶不受戶籍限制。三、中共黨員是否包括預備黨員中共黨員包括預備黨員。四、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及縣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農村建制村;城鎮社區;中小企業;國家和地方服務基層項目;自主創業;部隊;艱苦行業企業、事業單位等基層生產一線工作的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0年6月30日。五、“三支一扶”人員三支一扶”人員是指:經組織、人事部門組織的到農村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畢業生。六、年齡規定職位要求年齡為25歲以下(含25歲),是指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8歲以下(含28歲),是指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0歲以下(含30歲),是指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歲以下(含35歲),是指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七、關于學歷的認定學歷應是經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應屆畢業生須于2010年8月18日資格審查前取得畢業證書。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職位表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是指經過參加國家統一普通高考入學的畢業生,不含各類成人教育學歷。八、關于專業的認定今年的招錄職位總體按照專業不限和各專業大類設置,請各考生在報考前認真上網查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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