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公安警衛部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
一、接收專業和數量2013年,我部計劃接收應屆本科畢業生3名,男生2名,女生1名。具體為:工學(計算機科學技術專業)1名、管理學(財務管理專業)1名、法學(法學專業)1名。二、接收條件和要求1、必須是中共黨員、入黨積極分子或共青團員,政治立場堅定,入伍態度端正,現實表現良好,品德優良,作風正派,能吃苦耐勞,有奉獻精神,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從事公安警衛事業。
2、必須是經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統一考試錄取,并于畢業時獲得相應學位的國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屬重點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下列對象不屬于接收范圍: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職業技術院校、獨立院校、民辦院校、遠程(網絡)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畢業生,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走讀、委培、自費、自學考試畢業生,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結業生、肄業生、預科生、往屆生、中專起點大專生、專升本、未獲得學位的本科畢業生以及在校學習期間補考課程累計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休學超過半年或受過處分的畢業生。3、年齡必須在24周歲(截止2013年8月31日)以下,未婚,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體型協調,反應靈敏,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其中雙眼裸視力4.6以上,男生身高1.78米以上,女生身高1.65米以上。男生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女性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1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標準體重(kg)=身長(cm)-110)。4、學習成績優良,有較好的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獨立開展工作的能力。5、同等條件下,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優先接收:(1)中共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在校期間曾服現役的應屆畢業生。(2)德、智、體、能、績綜合測評成績在本校本專業前十名的。(3)具有文藝(聲樂、舞蹈、演講、主持)、體育專長或在本專業方面有突出表現的。(4)參加過省部級或全國性各種比賽并獲獎的。(5)品學兼優、體魄健壯、有管理素質潛力且適合到部隊基層崗位工作的。
三、接收方式和程序1、報名。從即日起通過電子郵件、傳真、信函、現場等方式報名,提交個人自薦材料(包括個人簡歷、一寸免冠電子照片沖洗后8張、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注明院校、身高、體重、學歷、視力、政治面貌等基本信息)。電子郵件的發送主題為院校+專業+姓名。2、資格審查。按照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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