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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從村干部和城鎮社區工作者中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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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從村干部和城鎮社區工作者中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簡章

NewsContent" 2011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從村干部和城鎮社區工作者中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簡章

為了做好2011年從村干部和城鎮社區工作者中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工作。根據公務員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錄用暫行辦法

一、招考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考錄的范圍、名額和編制

(一)考錄范圍。從全區在職的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中考錄鄉鎮公務員;從全區在職的城鎮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中考錄街道公務員。

(二)考錄名額和方式

1、考錄鄉鎮公務員。本次計劃考錄10名鄉鎮公務員,其中銀川市、石嘴山市各1名,吳忠市、中衛市各2名,固原市4名。考錄工作以地級市為單位組織報名,自治區統一組織進行考試。根據考試及考察總成績以地級市為單位排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被錄用人員占所在縣(市、區)鄉鎮行政編制。

2、考錄街道公務員。本次計劃考錄3名街道公務員。考錄工作以地級市為單位組織報名,自治區統一組織進行考試。考試及考察總成績在全區報考者中進行排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被錄用人員占所在縣(市、區)街道行政編制,如當地沒有街道公務員編制的,則占縣直機關行政編制。

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報名資格審查情況,對各地招考名額進行適當調整。

三、報考條件和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黨在農村(城鎮)的方針、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素質;

2、熟悉農村(城鎮)黨務、政務、事務工作,具有團結帶領黨員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領導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務實,勤政廉潔,依法辦事,密切聯系群眾,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

4、品行端正,忠于職守,樂于奉獻,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村(居)主任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績,得到群眾公認。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2010年12月31日前),且不屬于縣直機關或鄉鎮(街道)下派掛(任)職的在職的農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城鎮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

2、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報考鄉鎮公務員的,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報考街道公務員的,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任職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和影響較大的群體性上訪事件的;

3、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錄工作程序

考錄工作定于2011年3月中旬開始。具體工作程序為:

(一)報名

1、3月中旬,各有關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村干部和社區干部進行動員。

2、3月25日——3月30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經本人所在鄉鎮(街道)同意后,按照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委組織部報名。

3、報考人員需領取并如實填寫《2011年寧夏從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中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登記表

4、報考人員如果因為畢業證書遺失或其它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要有原畢業學校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明,并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加蓋公章。學校開據證明時,要寫清證明依據,以備核查。

(二)資格審查

1、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在組織報名時,要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審查,分別征求縣(市、區)紀檢、計生、教育部門的意見(必須簽署書面意見),并對初審合格者在報名登記表上簽署資格審查意見,建立報考人員個人信息檔案,提供《2011年寧夏從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中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3、市委組織部復審后,于2011年4月10日前將有關報名材料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審定。

4、經縣、市、區三級聯審合格者,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發放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考察

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中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采取筆試、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進行,全區統一命題,設《綜合能力測試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招錄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寧夏黨建網予以公布。面試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進行。面試考場設在銀川市。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察。筆試、面試結束后,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個人考試成績,報領導小組審核后,按照招錄人數與考察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在寧夏黨建網予以公布。

考察工作根據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11年寧夏從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中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考察辦法

(四)體檢

體檢由擬錄用考生所在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體檢對象,到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五)公示和錄用

根據個人總成績和體檢情況,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報地級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按要求報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擬錄用人選確定后,在寧夏黨建網以及本人所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分別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經自治區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備案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經查實影響錄用的,不予錄用;空缺的按照考試考察總成績依次遞補。

錄用人員名單在寧夏黨建網上公布。

(六)初任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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