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2010年下半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招考政策解答
一、關于報考條件1、2010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能否報考?答:原則上不得報考。如果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2、成人教育應屆畢業生能否報考?答:能夠在2010年8月31日前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的人員,符合職位(專業)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3、已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能否報考?答: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經所在單位同意,且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包括試用期)已滿的可以報考。4、報考者是否必須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理解"基層工作經歷"?"兩年"如何計算?答:為了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公務員招考要錄用有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精神,在今年的招考工作中,錄用有基層工作經歷人員也要達到一定比例。因此,凡是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或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者,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
1、報考者如何辦理報名手續?如果有不明白的問題,如何進行咨詢?答:今年繼續實行報考者在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辦法。報考人員可通過登錄寧夏人事考試網查閱,或撥打政策咨詢電話、技術咨詢電話,了解招考的有關政策規定和網上報名的操作技術等問題。報考人員須根據本人條件,嚴格按照職位資格條件要求選報職位,不清楚的可通過撥打職位一覽表中公布的職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查詢核實清楚后慎重填報。2、填寫《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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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格復審如何進行? 復審時報考者需提供哪些材料?答:資格復審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通過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人員是否具備報考基本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同時復查各招錄機關初審情況。復審時,報考者需要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等證件。為了降低外省區考生的報考負擔,外省區考生可在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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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果后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報考政法系統警察職位的考生,如果對身高、體重、視力、色覺、血壓等五個項目檢查結果有異議的,必須當場申請復檢。離開現場后,不得再申請復檢。 4、考察工作如何進行?答:考察工作由各招錄機關按照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察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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