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上半年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師)簡章
報名(一)報名方式: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可直接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進行報名(網址:www.nxpta.gov.cn)(二)報名時間:2010年6月18日8:00-6月27日24:00。 報考者須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補報。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制度,規范和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依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一)筆試內容教育基礎理論及各學科專業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二)筆試時限為150分鐘;分值為300分。(三)筆試加分。對下列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給予加分:1、因公犧牲評定為烈士的,其配偶、子女(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除外)加20分;2、回族考生加5分;3、2010年6月以前,在寧夏服務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或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農村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服務滿1年并考核合格的,加5分;服務滿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的,加8分。同一報考者累積加分不超過20分。(四)具有研究生學歷及以上人員報考事業單位研究生學歷以下崗位者,須參加統一筆試考試。(五)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結束后,由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寧南山區的招考職位和少數專業性強、生源少的特殊崗位,可在全區統一合格線基礎上,適當降低分數段。(六)筆試合格分數線(含加分)劃定后,按報考崗位所招聘的人數從高分到低分1 :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參加面試。(七)筆試成績,考生可于筆試結束后10日后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查詢(含加分)。七、資格復審(一)面試前,市、縣(區)招聘人員的由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擬進入面試報考人員集中統一進行資格條件及加分復審;區直部門招聘人員的由區直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擬進入面試報考人員集中統一進行資格條件及加分復審。具體復審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所在市縣和區直主管部門在規定的資格復審時間段內負責通知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二)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攜帶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復印件;區外高等院校寧夏生源的畢業生,須攜帶由生源地原戶口注銷頁的戶口或原注銷戶口派出所的證明)、身份證、畢業證(2010年屆畢業生須攜帶在讀院校學籍管理和所在院系的能按時畢業的證明和復印件)、學位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與崗位相關要求的其它條件證明材料。進行加分復審的人員,除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外,因公犧牲評定為烈士的,其配偶、子女加分須提供烈士證書和戶口本;回族考生加分須提供戶口本;在寧夏服務的2010年4月以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加分的考生(或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農村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基層服務單位及主管部門在崗服務及考核情況的證明材料。 (三)加分復核今年,為了方便考生,在寧夏服務的2010年4月以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加分(或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農村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不需要再到區直相關部門開據加分證明(但必須開據基層服務單位及主管部門在崗服務及考核情況的證明材料),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相關部門采取集中辦公、集中復核。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通知。屆時,由招聘的市縣(區)和區直主管部門在資格復審及加分復審的基礎上,將需要進行加分復核考生的加分證明材料,統一收齊后,送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相關部門集中辦公地點進行加分復核。(四)在整個招聘工作中,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考試招聘資格。(五)經過資格復審及加分復核的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后,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示。八、面試(一)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筆試和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由招聘單位負責提前通知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參加面試。(二)參加面試者的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達不到60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三)面試組織:1、面試工作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監督和管理下,區直事業單位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各市、縣(區)事業單位由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以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自主確定面試方法(結構化面試、半結構化面試、試講、實際操作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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