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次公務員招考在加強監督方面有哪些舉措?答:為了充分體現"陽光招考"的要求,全面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招考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除確需嚴格保密的事項外,凡是能夠公開、應該公開的政策規定、具體要求、工作流程、相關數據等情況,都將及時通過報名網站和相關媒體公之于眾。同時,還將通過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考工作監督小組直接監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新聞媒體主動監督、考生代表和家長代表重點監督等形式,構建起全方位、立體化的監督網絡,全面落實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報考人員對考試錄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2、這次招考對違紀違規的報考人員和工作人員如何處理?答:這次招考中,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有關部門前不久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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