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大學生到基層從醫從教從事農技服務助學金”工作是“十二五”期間振興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為基層籌集專業技術人才和解決學生就業 的有效辦法。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學校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確定科室與專人負責,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完成任務,保證將各項工 作落到實處。對在以往振興計劃實施過程中不能及時組織簽約、安置到崗學生、不能按時兌現工資、工作懈怠拖沓的區縣要限制參與2015年大學生到基層從醫從 教從事農技服務計劃。
2、 學校就業部門承擔的網上報名初審工作是整個招錄工作的基礎。各有關院校要依據文件規定及時審核,實事求是,履行職責,嚴格把關,要認真核實學生填報資料的 真實性、有效性,尤其是對學生的專業、學歷、畢業時間和在校期間的學習表現與家庭困難狀況要嚴格把關,出現審核不嚴、虛假填報等違反規定的情況,將嚴肅追 究責任人,并限制相關院校參加下一年度助學金計劃。
3、 各市在資格驗證、考試、面試招錄過程中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堅持人才優先、以用為主,不能限定本地生源,按照文件規定嚴格做到專業與 崗位的供需匹配。在考錄過程中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公共科目考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不得超計劃錄取。在資格審查時,要對報名登記表、本人學生證、身份 證、《學生家庭困難情況調查證明表
4、各市要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上報初錄名單和有關材料,省人社廳將根據各市工作進度逐市及時核準批復。全部工作應于2015年元月31日前結束。逾期不報者將取消參與下一年度從醫從教從事農技服務助學金計劃資格。
5、宣傳工作是保證振興計劃從醫從教從事農技服務助學金計劃工作公開透明、公正公平的關鍵,各市縣和學校要加強該項工作的政策宣傳,落實到位。
6、振興計劃從醫從教從事農技服務助學金項目確定的簽約學生,經省人社廳核準、考核無違反協議行為,檔案和組織關系轉至服務區縣,學生持協議書、畢業證、報到證到簽約市、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安置工作,不再另行考試。
7、陜政辦發〔2011〕46號規定: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建立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參加人員考核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定期考核。對優秀人 員予以表彰,對違反協議不到基層工作或不履行服務年限的,予以通報,追還獎勵、資助經費,并不得錄用為本省境內財政供養單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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