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額及崗位要求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具體崗位為: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22個(招聘大專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大學生村官類崗位3個(本縣服務期滿大學生村官)。二、招聘對象和條件(一)招聘對象1、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前(即2013年11月28日前)在佛坪縣人才交流中心報到登記的(含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具有佛坪戶籍但在本省市縣人才交流中心登記入庫)未就業的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國家教育部門認可學歷的);2、本縣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二)應聘人員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2、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3、年齡為18-35周歲,即1978年11月28日至1995年11月28日期間出生;4、具有招聘類別崗位對應資格條件;5、無違法違紀不良記錄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07年以來在中省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新錄(聘)用的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在讀未取得畢業證的學生、我省基層實施振興計劃、特崗教師、大學生村官等服務期未滿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三、招聘方法和步驟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和要求、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正式聘用等方法步驟實施。(一)公布招聘公告:經縣人事領導小組和市人社局審定核準后,在佛坪縣電視臺、佛坪縣政府網站發布公告;在縣城公共場所張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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