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漢中市直事業單位2012年考試招聘203名工作人員
招聘對象和條件(一)對象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包括:1、高等院校未就業畢業生(以下簡稱“未就業畢業生”)。2、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包括服務期滿的“振興計劃”和“特崗教師”人員(以下簡稱“基層工作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或服務期滿年限截止時間到2012年7月31日。從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取得后的時間開始計算。畢業證、學位證等各種證件的發證日期為2012年7月31日前。(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3、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標準;4、年齡為18-35周歲,即1976年7月3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間出生。5、具有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和業務能力;專業須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要求。學歷須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即畢業證能通過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6、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它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07年以來在中省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新錄(聘)用的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在讀未取得畢業證的學生、我省基層實施振興計劃、特崗教師等服務期未滿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 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招聘方法和步驟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 崗位和所需資格條件、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公共科目考試、專業科目考試)、面試、考察、體檢、辦理聘用手續等方法步驟實施。請各單位、各部門嚴格按照《2012年漢中市公開考試招聘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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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1、筆試。包括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公共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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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試和專業考試面試工作由各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按照我局制定的《漢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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