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陜西省2010年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公告
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筆試
1、內容。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時間地點
9月18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9月18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9月19日上午9:00-12:00 法律綜合(滿分200分)
本次考試只在西安市設置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3、成績查詢。公共科目筆試的成績及最低控制分數線可于2010年10月上旬登錄陜西省政府門戶網站和陜西人事考試網查詢。同時公布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控制分數線,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或單科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
根據陜西省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的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一、選拔計劃
根據工作需要,這次公開選拔初任法官人選95人、檢察官人選25人(詳見《陜西省2010年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職位表
二、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年滿23周歲(1987年9月2日以后出生);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立志獻身政法事業;
3、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5、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機關法官職位1、職位2面向全國公開選拔;其他職位限于陜西生源或陜西區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常住戶口在陜西的考生報名。
(二)選拔資格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2、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B”證;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證的人員僅限于報考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區(市)法院、檢察院。
3、具有相應的法律工作經歷:報考基層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應當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報考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應當具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
法律工作經歷是指:從事國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審判、檢察工作;公安、國家安全、監獄管理、勞動教養管理工作;律師;法律教學和研究工作;黨的政法委員會以及政府部門中的法制工作等。
從事律師事務、法律服務、工會法律事務、法律顧問、法律援助以及在司法機關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等工作的經歷視同為法律工作經歷。大學生在校期間的實習、見習期不能作為法律工作經歷計算。
博士、碩士研究生畢業的考生報考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的,法律工作經歷可降低到2年以上,報考市級及以下基層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的可降低到1年以上。
法官、檢察官具體職位的其它條件和資格
1、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機關法官職位1
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齊全),同時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學士學位,專業為法學或文史類及相關專業,其中文史類及相關專業的博士須具有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畢業證、學位證齊全),年齡在23周歲以上、36周歲以下(1987年9月2日至1973年9月2日期間出生)。
2、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機關法官職位2
全日制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畢業證、學位證齊全),同時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學士學位,年齡在23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9月2日至1974年9月2日期間出生)。
3、基層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職位
基層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職位:須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年齡在23周歲以上,33周歲以下(1987年9月2日至1976年 9月2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學歷證、學位證齊全)放寬到35周歲以下。
以上法律工作經歷計算和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發證日期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9月2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受過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曾被勞動教養的;
5、曾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6、現役軍人,未滿試用期或被辭退后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和聘任制公務員);
7、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8、2006年以來被公務員主管機關認定在公務員招考中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
9、其他不適合在法院、檢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選拔程序
(一)職位查詢
職位見《陜西省2010年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職位表
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shaanxi.gov.cn)
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
報考人員對《職位表
(二)網上報名
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考生進入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2010年9月2日8時至9月4日18時期間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報考前必須征得本單位同意并出具證明。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9月2日至9月5日期間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9月4日18時之前資格未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9月4日18時關閉報名系統。
(三)報名確認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請及時在陜西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按照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每名報考者按每科50元的收費標準,本次考試3科共需繳費150元。繳費截止時間為9月6日18時。未按期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需要減免考務費用的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9月6日18時前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號,電話:029-87447652)審核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也可就近到報考職位所在市的人事考試機構提出費用減免申請,經審核后匯總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應在9 月15 日至9月17日從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問題,請與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比例限定
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外,個別職位經研究開考比例可降低到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縮減選拔計劃。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選拔的職位,將于2010年9月7日上午9時在陜西省政府門戶網上公告。已通過資格審查,原報考不足開考比例被取消選拔職位的考生,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改報只能進行一次,時間為2010年9月7日上午9時至18時。放棄改報的考生,由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報名費。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筆試
1、內容。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時間地點
9月18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9月18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9月19日上午9:00-12:00 法律綜合(滿分200分)
本次考試只在西安市設置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3、成績查詢。公共科目筆試的成績及最低控制分數線可于2010年10月上旬登錄陜西省政府門戶網站和陜西人事考試網查詢。同時公布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控制分數線,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或單科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
(二)資格復審與面試
根據面試人選與職位選拔人數3:1的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并在陜西省政府門戶網站和陜西人事人才信息網站上統一公布。按規定比例進入面試考生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面試前,進入面試人員須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法律工作經歷證明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有關材料到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人民檢察院進行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信息與報考職位條件不符的,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將在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人員中出現被取消面試資格、放棄面試或不能參加面試等情況而形成的缺額,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由陜西省統一組織http://www.sdsgwy.com。
(三)綜合成績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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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法官、檢察官職位:綜合成績=(申論成績+行政能力測驗成績)/8+法律綜合成績/8+面試成績/2
筆試各科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四位。
五、考核、考察
面試結束后,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考核、考察人選與職位選拔人數2:1的比例確定考核、考察人選。綜合成績排序末位考生出現并列時,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考核、考察人選。
進入考核、考察人選以平等機會參加考察,綜合成績不帶入考核、考察環節。考核、考察按業務水平測試和實地考察兩個環節進行。
業務水平測試方案由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制定,并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業務水平測試結果,按1:1比例確定實地考察人選。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據法官、檢察官任職條件和資格以及選拔職位的職責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對是否適合和勝任選拔職位作出評價。
六、體檢
對考察合格者,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七、決定任用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根據考核、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任用人選建議,由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人民檢察院(黨組)集體討論提出擬任職人選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報陜西省委組織部審批。
經陜西省委組織部審批后,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公開選拔的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按干部管理權限履行法律任職,在依法任命前,應當參加任職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依法任命后,方可辦理任職手續;未進行公務員登記的,按規定進行登記。未被依法任命的,不得進行公務員登記。公開選拔者須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因工作需要,經組織批準調出的除外),未滿5年不得辭職。
八、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陜西省委組織部、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中共陜西省委組織部02985588750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02985558939
陜西省人民檢察院02987292891
訪問網站: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dsgwy.com
附件:1、陜西省2010年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職位表
2、法律綜合考試大綱中共陜西省委組織部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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