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門(單位),省屬各高等院校:為切實做好2014年省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2. 單位初審初審時間:2014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如招聘單位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公布的咨詢電話應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3. 網上繳費繳費時間:2014年4月20日11:00—4月26日16:00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14年5月20日9:00—5月24日16:00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以及《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2、面試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的備案應在面試前一周完成。面試工作體現崗位特點和專業要求,可采用專業測試、結構化測試、情景模擬、試講、答辯及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組織。面試要嚴格組織程序,認真執行回避制度,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規定的親屬關系、同事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實行回避。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可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到分數線的進入考核體檢范圍。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六)考核體檢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核體檢。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成立考核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核體檢工作。根據實際需要,既可先進行考核也可先組織體檢。體檢原則上應在省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考核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核體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并寫出書面考核意見。對放棄考核體檢資格或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七)公示聘用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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