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甸柳新村居委會主任陳葉翠日前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說,我們的社區黨員我們的老百姓,不能天天去見習總書記,也不能天天見我們省委書記,也不能天天去見我們市委書記區委書記,他每天見的就是我,天天見的就是我。我雖然沒有那么高的職務,但是我就能代表我們的黨在行使著為人民服務的權力。這樣說有點大,但是實際上真是這樣。我要是干不好,他們就在罵共產黨;我要干得好,他們就會對黨寄予厚望。
陳葉翠的話很樸實,也說出了一個重要的道理:作為與群眾接觸最親密、身處群眾工作最前沿的群體,基層干部一定要當好黨在基層的“形象代言人”。
基層干部在履行上級黨委政府交付的職責、全心全力為群眾服務方面付出的艱辛努力乃至經受的各種委屈,群眾有目共睹,社會給予充分理解。但這些年的一些實踐也同時表明,基層干部對自己的工作和形象要有更高的要求。
中紀委此前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十月底,各地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17380起,其中發生在縣處級、鄉科級機關的占近99%;處理的19896人幾乎全部是縣處級以下干部。在一些地方,有的基層干部患上了“群眾工作疲勞癥”,還存在官僚主義思維,在思想上不重視群眾,對群眾訴求視而不見,有的甚至怕見群眾;有的基層干部不想做、不愿做、不會做群眾工作,又或者作風粗暴、方式簡單,引起群眾反感;還有極少數基層干部貪污民生資金,直接侵害群眾利益。
這些情況雖然存在于極少數基層干部身上,但影響極壞。就像陳葉翠所言,基層黨員和群眾接觸不到多么高層的黨委領導,往往會從日常接觸的基層干部身上去探視黨的作風和形象。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基層干部形象好、作風正,黨的形象和作風就好;基層干部的形象和作風如果不好,最終則會影響全黨的形象及權威。
因此,社會在給予廣大基層干部以極大包容和理解的同時,也期盼基層干部能更有擔當意識,當好黨在基層的“形象代言人”,做群眾路線的忠實踐行者和守護者。
當好黨在基層的“形象代言人”,基層干部首先要在思想上提高認識,牢固樹立“代言人”思維,切實增強群眾觀念和宗旨意識。在日常工作中,要自覺約束和規范自身行為,特別是在與群眾接觸、處理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情上,既要積極主動,又要謹言慎行,同時還要加強學習和總結,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黨的各級組織,在加強對基層干部監管的同時,也要在組織、教育、培訓、生活等各個方面關心支持基層干部,為他們當好“形象代言人”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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