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大亨邵逸夫先生的辭世,讓人們更關注到他的另一重身份——慈善家。
邵逸夫先生一生傳奇、殊榮不斷。可他卻說“一個企業家的最高境界就是慈善家”。遍布大江南北的“逸夫樓”,成為很多人的記憶。截至2012年10月,邵逸夫基金已為內地教育事業捐贈達47.5億港元,捐建6013個項目。
改革開放以來,先富帶動后富,企業家、老百姓的腰包都鼓了。可人們還是在追問,慈善理念,有沒有趕上財富增長的步伐?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慈善理念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不管是孔子的“仁者愛人”,還是孟子的“達則兼濟天下”,墨翟的“兼愛”,都深深影響著每一個中國人。
但現實是,近年來在一些慈善機構、公益領域內不斷爆出的丑聞,讓人們對慈善事業不斷提出質疑。筆者認為,我國民間從來都不缺乏慈善之心,而是缺乏擴大慈善的體制機制。一方面一些慈善機構行政化色彩濃厚,另一方面相關部門監管不到位,社會公益事業頻遭信任危機——這些都直接或間接地成為許多有慈善之心的企業、個人放心做慈善的“痼疾”。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
作為普通人,應該想起的也不僅僅是邵逸夫先生所捐贈的一座座充滿活力的建筑,而應該關注這些建筑背后的溫暖仁愛之心。邵逸夫先生一生的善舉,得以讓人們重新審視,在改革的框架下建立健全慈善法律法規,鼓勵和培育民間慈善組織的發展,促使慈善組織及運行機制逐漸走向成熟,真正構建一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我為人人、人人為我”、“慈善”之花盛開的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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