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法教學概述
在紅領班常識的法律部分的教學中,行政法是比較枯燥的一塊,但是行政法又是這幾門法中比較重要的一部分,尤其在行政能力測驗中,行政法是比較常考的知識點,行政法主要包括行政法概述、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許可、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這么幾大部分,為了使行政法的教學能夠得到學員的認可,我們還是要讓行政法的知識盡量的與實際相聯系,只有這樣,才能讓學生們在課堂上記住并能夠在考試中得分。在行政法的各個部分中,行政處罰與實際生活比較密切,下面我就行政處罰的部分案例與大家分享。
二、行政處罰案例講解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實際生活中比較常見的是交通違規后對違反交通法規的車主進行罰款的行為,這種是一種典型的行政處罰;在這里,為了吸引學生的注意力,可以聯系最近比較火的著名天使投資人薛蠻子嫖娼案,在我國嫖娼是一種違法行為,一般嫖娼被警方查獲后,一般會被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三、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區別
在紅領班這里要給學生講明白刑事處罰與行政處罰的不同,刑事處罰與行政處罰最大的不同就是觸犯的法律不一樣,而且后果也不一樣,刑事處罰針對的行為是犯罪行為,犯罪行為觸犯的是刑法的相關規定;而行政處罰觸犯的是行政法律法規,是一種行政違法行為,社會危害性小于犯罪行為。行政處罰的形式一般是警告、罰款、暫扣或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違法所得、行政拘留;而刑事處罰的形式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以及附加刑等等;兩者的形式有截然不同。行政拘留雖然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屬性,但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比較短并且一般是在看守所,而不會到監獄進行執行,而刑事訴訟法中也有刑事拘留,但是刑事拘留不是處罰,而是一種刑事訴訟保障措施,不具有刑事處罰性。在這里要給學生講明白。
在行政處罰中,能夠決定行政處罰的機關是行政機關,不僅僅是公安機關、稅務部門、海關部門、環保部門等等;而能夠給予刑事處罰的只能是法院,這個也是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不同之一,公民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而對刑事處罰不服的只能提起上訴或者申訴。在行政處罰中,還要主要一點就是一事不再罰原則,也就是對于一個行政違法行為,不能進行兩次及以上的罰款。舉個例子說就是,如果一個人在街邊擺攤的時候被城管罰款后,不能工商部門又過來罰一遍、稅務又過來罰一遍、公安又過來罰一遍。也就是說對于一個違法行為,只能罰一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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