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結束,有一些特殊的家庭卻因為永遠等不到子女回家而黯然神傷,他們被叫作“失獨家庭”。民政部表示,失獨老人將參照三無老人的標準,由政府來供養。
在春節這樣一個以“回家”和“團圓”為主題的節日,關注那些“永遠等不到子女回家”的“失獨家庭”的人生境遇,無疑具有特殊重要的倫理價值。它不僅關乎“失獨家庭”自身具體如何養老的家庭生活倫理,更關乎我們整個社會如何幫助這些“失獨家庭”擺脫老無所依困境、兌現“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家國倫理、行政倫理。這誠如國家計生委官員也曾指出的,“解決失獨問題,考量著一個國家的文明”。
這種語境下,民政部強調“失獨家庭由政府來供養”,當然理所當然、不言而喻。而且,應該看到,就目前我國“失獨家庭”的供養現狀來看,“政府供養”可以不斷拓展強化的空間和潛力,也確實很大。如調查顯示,“絕大多數失獨者屬于中低收入群體”,而政府的救助水平卻并不高,即使加上退休金,“東部地區每人每月收入一般在2000元上下,西部地區不足或剛剛超過1000元”。
但是,更應清醒意識到,“失獨家庭”的養老問題,遠不是一個簡單的“由政府來供養”就能真正化解的。首先,“失獨家庭”最匱乏也最迫切需要的養老問題,絕不僅僅是一個經濟來源、金錢物質層面上的供養、養活問題,更主要是一個由“家庭殘缺”導致的、情感精神層面上的敬養、撫慰問題,而這種敬養撫慰,顯然又是作為組織機構的政府,很難真正直接有效提供和足以勝任的。
再者,還應看到,在經濟方面,對于“失獨家庭”,政府固然確實負有“供養”責任,但是作為并不直接創造財富的公共機構,政府本身又是“由納稅人供養”的。
所以,失獨家庭的供養問題,歸根結底其實還是一個社會代際供養問題,即仍須由整個社會的年輕一代來供養年老一代。而伴隨著整個社會“老齡化”趨勢不斷加劇——老年人口比重不斷提高、年輕人口比重不斷降低,供養壓力勢必不斷增加。
有鑒于此,筆者以為,要想化解“失獨家庭”養老困境、解決“誰來養、怎么養”問題,一句含混籠統的“由政府來供養”,遠非真正完整的答案和出路。而完整的出路,首先,采取各種補救措施,想方設法讓“失獨家庭”重建家庭的完整性。比如,大幅放寬收養政策,為失獨家庭收養子女開辟綠色通道、創造各種制度便利,打破“不允許收養成年人”的法律障礙,以便“失獨家庭”能通過“收養”徹底擺脫“失獨”的孤寂狀態。
其二,為失獨老人優先進入養老院提供各種政策優惠,乃至為失獨家庭建立更具針對性專門養老院,完備各種養老設施,讓失獨家庭可以通過集體化的養老場所相互“取暖”。
其三,為失獨家庭設計專門的養老醫療保險、慈善救助,確保他們疾病時的照料、臨終時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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