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3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5、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要求、專業要求、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要求。應聘人員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二)崗位條件
詳見《山東省科學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備案后,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sdhrss.gov.cn)和山東省科學院網站(http://www.sdas.org) (http://www.sdsgwy.com)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由院屬二級單位受理,各招聘單位的聯系方式見附件《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應聘人員可采取電子郵件、特快專遞、掛號郵寄等方式將報名材料提供給有關招聘單位聯系人進行報名,也可攜帶報名材料直接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
報名材料包括:《山東省科學院2013年招聘中級崗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報名時間自信息發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27日止。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
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及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審查結果報院人事處批準后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聘資格,不能參加考試。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批準,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1、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專業相關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設定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筆試結束后及時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簡化程序的按實有報名合格人數確定。
2、面試
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基礎知識水平、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內容。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和簡化程序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設定為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核體檢范圍。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
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山東省科學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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