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數量
本次招聘人員數量為300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數量及專業條件要求等情況見《東明縣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愛崗敬業。
(二)遵紀守法,沒有受過紀律處分和刑事處罰。
(三)應聘人員須是國家統招、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沒有辦理正式派遣就業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凡入學前與具體單位簽有定向、委培合同或畢業后已與具體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未經定向、委培單位或簽協議單位同意,不得應聘;在公務員招考和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四)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公開應聘,不受戶籍地、生源地限制。
(五)應聘公安局警官培訓中心、檢察院檢察官培訓中心招聘崗位的年齡不超過30歲(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應聘其他單位招聘崗位的年齡不超過35歲(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報考的不受年齡限制。
(六)應聘中小學教師崗位的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應聘衛生醫療崗位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
(七)除招聘碩士以上學歷和文體局文物管理崗位外,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低于招聘計劃數2倍的,相應縮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應聘碩士以上學歷和文體局文物管理崗位的,不受報名數量限制,若達不到規定的報名或應試比例,按實有人數參加應試,如出現報考人數低于或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時,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在60分以上(包括60分)方可聘用。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報名表
報名時間:2013年 7 月27日8:30-7月30日17:30
查詢時間:2013年 7 月28日8:30-7 月31日17:30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3年8月6日8:30-8月7日17:30
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8月8日-9日(8:30--17:30)
報名網址:www.dmrsj.com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陸中國事業單位考試網,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上傳電子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證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寬約150像素、高約210像素,必須能清晰反映本人特征,否則將無法通過審查)。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須妥善保管。
(2)資格初審。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準予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對報名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者補充。審核通過后,需立即下載打印《東明縣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
考生在繳費后,應于2013年7月28日至7月31日重新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考狀態,發現審核狀態和繳費狀態標志不是 “審核通過”和“已經繳費”的可與招聘辦公室(電話:0530-7296359)聯系。
(4)網上打印準考證。于2013年8月6日8:30-7日17:30登錄報名系統按照提示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打印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縣招聘辦公室聯系(電話:7296359)。
(5)現場確認。所有報名程序完成后,審查通過考生于2013年8月8日-9日(8:30-17:30)持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執業醫師資格證、二代身份證、打印的準考證及網上打印的《東明縣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
(二)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按照招聘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信息。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
(2)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版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聘者應根據提示及時補充或更換信息再次提交審查。
(3)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
(三)報名結束后,各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應達到規定要求以上,達不到要求的,相應縮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的招聘計劃,原則上調劑到本單位、本系統報名人數較多、應聘比例較大的其他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計劃被取消的,應聘人員可報考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請于2013年7月31日(8:30-17:30)到東明縣人社大廈312房間,持本人身份證、打印的《東明縣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
(四)考務費收取參照公務員考務費收取標準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審核通過后,須于2013年7月31日(8:30-17:30)到縣人社大廈312房間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應聘人員可憑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出具有效期內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根據招聘崗位不同分為教育、衛生、綜合三大類。應聘中小學教師、職業中專教師、技工學校教師崗位的考試教育類;應聘醫院醫療招聘崗位的考試衛生類;應聘其他招聘崗位的考試綜合類。每類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個科目,兩科目分別占整個試卷分數的40%和60%。公共知識考試內容為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新課程基本理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國家時政方針、教師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和綜合寫作等。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的專業基礎知識。
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兩個科目。兩科目分別占整個試卷分數的30%和70%。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專業基礎知識內容為系統解剖學、診斷學、內科學、藥理學及衛生法律法規、醫學倫理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知識和綜合寫作。兩部分各占試卷分數的50%。公共知識主要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公安局警官培訓中心招聘崗位按1:4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人員。體能素質測評后,從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其他單位直接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及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面試采取全封閉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應聘教育類中小學教師考生,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說課內容為目前初級中學現行教材。重點考察考生的教學基本功(粉筆字、普通話、語言表達能力)、教育教學思想、教育教學技能、教育教學方法、舉止儀表等。
應聘其他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由縣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性質特點,統一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若干個評委會, 評委從業務能力、專業水平、儀態儀表、口頭表達、實際操作等幾方面對其進行綜合評分。面試內容根據招聘崗位的需要進行確定。
面試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執行,每人收取面試考務費70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辦法
全部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考核
按照考試總成績,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政審范圍人選。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2名及以上總成績相同者,采取按學歷層次高、筆試成績高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體檢考核人員。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教育類招聘人員體檢標準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
公安局招聘人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其他單位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考核、政審工作在縣招聘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考核、政審內容按招聘單位性質及上級規定要求確定。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合格人員予以考核、政審。
對因放棄體檢、考核、政審資格或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等情況造成應聘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六、聘用、待遇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核、體檢結果,按照招聘崗位和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 7 天。經公示無異議后,擬聘用人員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
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由縣人才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用人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五年內不得申請工作調動。
招聘所有公告、通知、信息、考試成績均在東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dmrsj.com)發
山東菏澤東明縣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計劃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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