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條件
學歷、年齡條件:
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95年5月6日至1982年5月6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95年5月6日至1977年5月6日期間出生);
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教育部認定具備同等學歷、學位;
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3年5月6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戶籍條件: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聘人員,不限戶籍;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應聘人員,須是臨沂市生源或具有臨沂市常住戶口(崗位對生源地或戶口另有要求的除外);
其他條件: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未就業的師范類畢業生應聘非中小學教育類事業單位崗位的,須經生源所在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3年5月6日(報名開始之日)為截止日期。
中央、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臨沂市生源或在臨沂市從事基層服務的,以下簡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經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應聘的,設置專項計劃實行定向招聘
不得報考條件: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仍在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11年以來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參加應聘。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網上報名時間: 2013年5月6日—10日。
山東臨沂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山東臨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
山東臨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2013年報名時間
山東臨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2013年考試科目及內容
山東臨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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