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沂水縣教育局2013年招聘中小幼教師
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身體健康,無心理障礙,適應應聘崗位的需要。
5、應聘人員必須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教育部認定具備同等學歷。
6、應聘人員為專科、本科學歷的,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應聘人員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
7、應聘人員須是沂水縣生源地或具有沂水縣常住戶口。
8、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初中學段的需取得高級中學或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小學學段的需取得高級中學或初級中學或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幼兒園學段的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2012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須在面試前取得,面試資格審查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面試資格)并符合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9、非師范類畢業生報考,須經沂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10年以來在各類人事、教師聘用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應聘。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學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筆試時間:預計為2013年5月下旬,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學段招聘學科及計劃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含),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為1:3;
10人(含)以上的為1:2(其中招聘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數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計劃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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