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菏澤市曹縣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管理崗位工作人員
招聘崗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崗位
1、曹縣人民法院管理崗位10人;
2、曹縣人民檢察院管理崗位10人(計算機專業4人、法律專業6人);
3、鄉鎮辦事處管理崗位40人。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山東省戶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符合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報考曹縣人民法院管理崗位的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曹縣事業單位(未滿3年)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凡已被單位聘用或入學前與具體單位簽有定向、委培合同的畢業生,未經聘用、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不得應聘。
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認定的方式進行。
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寫《曹縣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登記表
報名時間:2012年9月18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報考鄉鎮辦事處崗位: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樓一樓服務大廳(http://www.sdsgwy.com/長江路中段);報考法院、檢察院崗位: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樓一樓服務大廳。
(一)報名辦法
報考人員報名時本人(不準請人代替報考)需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二代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遷移證明)、報到證及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清晰照片5張。
每人限報一個單位、一個崗位,但報考鄉鎮辦事處管理崗位的考生可以兼報曹縣人民法院或曹縣人民檢察院相應崗位。
根據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規定,由我省選派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及由省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縣屬事業單位的,筆試總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加10分。上述人員報名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審核確認后,實施加分。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現場繳納考務費,考務費根據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規定執行,每人每科次40元,共8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報名時由本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經審核簽字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數低于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專業類某崗位報考人數低于招聘計劃數3倍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由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實施,并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偽造證件、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曹縣各類事業單位應聘,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
(一)筆試
1、報考曹縣人民檢察院管理崗位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計算機(法律)專業知識兩科;
2、報考曹縣人民法院、鄉鎮辦事處管理崗位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筆試時限90分鐘,試卷滿分100分。
報考鄉鎮辦事處管理崗位筆試時間:行政職業能力測驗2012年9月23日上午8:30-10:00,申論2012年9月23日上午10:30-12:00;
報考曹縣人民法院、曹縣人民檢察院管理崗位筆試時間: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為2012年9月23日下午14:30-16:00,申論(計算機、法律專業知識)2012年9月23日下午16:30-18: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由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根據招聘計劃數和考試成績分別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在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進入面試的人員成績計算辦法: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加分分數。
公共基礎知識成績×40%+計算機(法律)專業知識成績×60%+加分分數
(二)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評報考人員從事管理工作必需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間10分鐘。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合計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向報考人員宣布。
參加面試的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現場繳納考務費,考務費根據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規定執行,每人70元。
報考鄉鎮辦事處管理崗位的考生2012年9月27日領取面試通知,2012年9月29日開始面試;報考曹縣人民法院、曹縣人民察院管理崗位的考生2012年9月27日領取面試通知,2012年10月1日開始面試。
(三)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結束后,由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出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總成績計算辦法:(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加分分數)×50%+面試成績×50%;
(公共基礎知識成績×40%+計算機或法律專業知識成績×60%+加分分數)×50%+面試成績×50%。
如出現2名及以上總成績同分者,采取政策性加分考生優先、其次按筆試成績、第三按面試成績的辦法確定體檢考核人選。考試總成績將在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咨詢電話:人社局13563889900,法院18953000007,
檢察院1820530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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