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務員考試網計算機常識-程序調試的原則
在軟件調試方面,許多原則實際上是心理學方面的問題。因為調試活動由對程序中錯誤的定性,定位和排錯兩部分組成,因此調試原則也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
(1) 確定錯誤的性質和位置時的注意事項:
① 分析思考與錯誤征兆有關的信息。
② 避開死胡同。
③ 只把調試工具當作輔助手段來使用。
④ 避免用試探法,最多只能把它當作最后手段。
(2) 修改錯誤的原則
① 在出現錯誤的地方,很可能還有別的錯誤。經驗表明,錯誤吸群集現象,當在某一程序段發現有錯誤時,在該程序段中還存在另的錯誤的概率也很高。因此,在修改一個錯誤時,還要觀察和檢查相關的代碼,看是否還有別的錯誤。
② 修改錯誤的一個覺失誤是只修改了這個錯誤的征兆或這個錯誤的表現,而沒有修改錯誤本身。如果提出的修改不能解釋與這個錯誤有關的全部現象,那就表明了只修改了錯誤的一部分。
③ 注意修正了一個錯誤的同時有可能會引入新的錯誤。
④ 修改錯誤的過程將迫使人們暫時回到程序設計階段。修改錯誤也是程序設計的一種形式。一般說來,在程序設計階段所使用的任何方法都可以應用到錯誤修正的過程中來。
⑤ 修改源代碼程序,不要改變目標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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